可我不想天天吃,我自己開飯店,肯定是想天天吃自己做的飯,種類多一點,每樣都吃一點是最好的。
移動的麻辣燙小攤就不錯。
我可以加些新鮮的蔬菜,還有我喜歡吃的寬粉,小學時吃過的空心粉,把種類再搞多點,不是隻有丸子串串。
隻是這擺攤再好,要被城管趕,還要被說不衛生,我從小吃到大的記憶美食也要消失了。
和他們當不了同行了。
不過,搶了他們的生意也不厚道,他們看我生意好,也會跟著改良,我再改,他們再改,為了幾個生意搶破頭,要是合夥一起乾,這錢怎麼分?
真和老媽說的一樣,還不如老老實實去打工,一個月多少錢有個數。
可那樣就是低人一等,我不開心。
我不要被老板呼來喝去的。
想要擺攤,如果是為了賺錢,也累,不是為了賺錢,就需要先賺錢,問題又繞回來了。
我明白了。
為什麼我做什麼事,都是為了賺錢。
我缺錢才要賺錢,我要是不缺錢,我就不那麼辛苦去賺錢了,我想擺攤就可以去擺個小攤,賺一點就收攤回去,買壺酒,買上幾個小菜,和家裡人一起邊吃邊聊,好不自在。
賺錢的觀念,似乎已經刻入我們普通人的骨髓了。
頭好癢,好像要長腦子了。
想那麼多乾什麼,我隻想賺小錢,不想當什麼高人一等賺大錢的人。
等開學,專心找件事來做做吧。
做自己就行了。
到了必勝客門口,是九點多,離十點還有點時間,可門口已經聚起一些年輕人了。
這些,都是我們的競爭對手。
我看著他們的一舉一動,猜測他們是打算去吃必勝客,還是說單純在這裡站一下,吃完手上的東西就要轉戰彆處了。
等會開門,萬一裡麵的位子不夠,我們又沒排隊,不就是誰先進去就是誰先有位子。
不合理。
明知道自己家生意好,就該考慮好顧客排隊的事情。
不過,我也明白,要是有人早早排隊,也太像是托了,也會被說的。
吃個快餐,至於嗎?
可是我們還一次都沒有吃過,這次好吃還有吃下次的機會,這次不好吃,那可能要等很久以後才會再去嘗試一次。
東張西望等了一會,吃過早飯的老媽還是先敗下陣來:“要不,你們在這先等著,我肚子不舒服。”
“你要拉屎?”
“我要去買點吃的。”
“哦。”
“你們在這等著吧。”
“我們陪你一起去。”我脫口而出道。
老媽搖頭:“不用,你們就在這等著,我馬上就回來的,你們要吃點什麼,我給你們帶回來。”
我們也不用,繼續等著。
“那我去了,千萬不要走開啊,不要以為有手機就可以亂走了。”
“嗯。”
望著老媽一步三回頭,我突然想到了背影,寒風中鼻子一酸,嗦了一下鼻涕,想著老媽回來會給我們帶什麼。
她出去了一下,很快就空著手回來,喃喃自語說:“以前這邊有個包子鋪的,現在怎麼也沒了。”
我的希望也落空了,這個點,也不會有人出來擺攤賣橘子,再說,現在是吃橘子的季節嗎?應該是,砂糖橘,說不定等會就有人挑著筐出來賣了。
“怎麼會倒閉的?我讀書的時候,這個包子鋪彆提多熱鬨了,開了好多年了。”老媽還在感歎過去。
“房租太貴了吧。”我猜道,這種商業地段,隻賣包子,不多想點花樣,怎麼賺得回錢,想了花樣,也就不用指望回頭客了。
老手藝人最想看到的不就是回頭客,覺得回頭客是對自己的一種認可。
所以,魚和熊掌不可兼得。
小時候爸爸嘴裡常常念叨著這句話,我還奇怪,為什麼不能一起吃魚和熊掌呢,我不可以,有錢人也不行嗎?
有錢人不行,總有人行的,這世上如果找不到一個能吃魚和熊掌的人,那這個人很快能出現才是,畢竟第一個吃螃蟹的人會很受關注,雖然,我並不知道,誰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人,可在當時,應該是家喻戶曉的。
老爸不想解釋給我聽,說我以後會懂。
他說對了。
我是能懂了,可我但願不懂。
有錢人也不能違法,我就以為這句話是想說吃熊掌違法,拿到小手機的那幾天裡,把該查的都查過了,吃熊掌確實違法,那說這句話是強調吃熊掌違法,我們可以吃魚,可以吃常見的魚,不吃保護魚類,就沒事。
原來老祖宗是想要教會我們取舍。
可是,當我們坐進餐廳裡,翻開菜單,披薩每個看上去都很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