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新的電動車取代舊的電動車,嚴格按照不超過25碼的要求來看,外賣小哥恐怕得失業了,未來送外賣的標配可能是汽車了,甚至是讓機器自己來送,這配送費,不得大幅上漲嗎?
還有一個問題,電動車不讓載人。
這也太為難底層人民了。
一般人家買不起汽車,就算買了也會有諸多不方便的地方,出去,車子停哪?尤其是節假日,車位都是滿的。
電動車就很方便。
大人接送小孩很多是用電動車,聽說12周歲以下的孩子是可以帶的,可要是能帶孩子,為什麼不能帶一個大人?
反正已經要限速25碼了。
應該很安全了。
兩個大人騎一輛電動車,是夫妻,又或是朋友,接送上班,相約逛街,都是很尋常的事情。
如果這樣都犯法,那以後,買不起汽車的家庭,要麼人手一輛電動車,人手一個頭盔,要麼索性都走路去上班,去逛街。
後者是不現實的。
所以,攢錢買汽車吧。
汽車多了,路要堵死,所以,買房車吧,我一直覺得房車是很棒的發明,平常可以當房子住,走到哪住到哪。
一家人在一起旅行的感覺很棒。
可房車也不便宜。
還有,按照我們傳統的觀念,要有根才行,所以必須要有那種不能移動的房子。
而這種房子。
房價一直很高。
如果沒有拆遷這種事,我肯定會覺得租房,或是買房車其實更好。
但有了拆遷。
還是買一棟屬於自己的房子比較好,哪一天拆遷了就發達了。
可是拆遷,不一定是賺的。
未來的一切還很難說,從小學到大學,這十幾年間的更新換代是很快的,或許再過個十幾年,人人都能有房車了。
不過。
吾心安處,即是吾家。
有些人不肯拆遷不一定是故意賴著不走要提高拆遷費,而是因為這個原因,說他們是釘子戶,這種帶有貶義色彩的詞語實在是……
不知該如何形容。
凡事可以溝通。
釘子戶有房產證,土地使用證,沒有協商溝通好,不搬走也不違法。
他們如果真的漫天要價,開發商也不是傻子,當然不會給他們,甚至一氣之下繞過他們修路,造房子都可以。
這種事新聞裡有講過。
當然,一家幾代人住在一起,住得好好的,是套三層樓的房子,忽然讓他們拆遷,就算給他們兩三百萬,他們也不願意。
重新去外麵買套一樣的房子就要多少錢?
何況,買不到,買了還要裝修,裝修好了又不能馬上住進去,費時費力,最後錢花得差不多,隻是換了一個新地方去住。
老人家折騰不起。
這是大學畢業之後,媽媽說起過的一件事,他們最後還是同意拆遷了,後續如何,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