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遲早會發生的一件事(1 / 2)

我出生在九六 赤子練 4324 字 11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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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去學校。

今天不是周末,是星期四,上學的日子。

學生就應該以學業為重,不管如何都不能出現曠課的情況。

有事,要請假。

所以,我沒有逃課,請假不去是因為發生了一件必須要去處理的事,有人去世了。

外公躺在靠背椅上睡了一覺,再也沒有睜開眼睛。

老媽告訴我這件事的時候,我沒有哭,更沒有痛苦難過,一點也沒有,隻是,會有種感慨萬千的心情。

外公走了或許是件好事。

如果有錢人家的父母病了,那身為子女一定會不惜財力去救治。

毋庸置疑,這是孝。

子女眼中的孝。

窮人麵對這種事是左右為難,他們想儘孝道,可又怕人財兩空,況且他們的父母都開口讓他們不要花冤枉錢了,旁人又有什麼資格去指責他們的不孝?

為了看好外公的毛病,家裡花了很多錢,幾萬幾萬的給出去,不至於傾家蕩產,但接下來的日子已經不容許家裡再有人生大毛病了,哪怕是生一點小毛病也會讓生活變得苦不堪言。

到時候,真的隻能頓頓白粥白饅頭了。

老媽以此來說服自己不要去怪任何人,她已經儘了最大的努力去幫外公。

可她還是不爭氣地哭了,抹掉眼淚喊我們快點起來去鄉下。

我腦子裡不由自主地去回想有關外公的事,都是老媽講起外公的事,聽得出,有感激在裡麵,可能,在重男輕女的鄉下,外公對她已是夠好了。

我還是忿忿不平。

話說得難聽些,這種事本來就應該交給家裡兒子去做的,鄉下地方小時候都寵兒子,都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

老媽親口和我們說的,有一次過年外婆帶著她和娘舅一起進城,說是給他們兩個買件新衣服穿,可是身上的錢隻夠買一件衣服,老媽看中了一條裙子,想要在進城讀書的時候穿,和娘舅商量,娘舅不肯,偏要買他看中的衣服。

外婆左右為難。

最後,還是順了娘舅的心意,還告訴媽媽:“月妹,你是做姐姐的,讓讓你弟弟,以後進了城,賺了錢,有的是機會買新衣服。”

可是,一開始進城就會被人瞧不起了。

老媽哭著同意了。

外婆拿剩下的錢買了兩根糖葫蘆,三個人開開心心地回家了。

老媽肯定還在意這件事,不然,不會舊事重提。

放下,哪有那麼容易。

一個人進城讀書,隻有自己是鄉下來的,彆的都是城裡孩子,他們一眼就能從穿著上看出來,她是個鄉下人。

那又如何。

不管如何,見到人都要笑,這是外婆給老媽離家讀書前的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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