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章 去向何方(1 / 2)

我出生在九六 赤子練 5936 字 11個月前

門口也是人擠人。

出了校門就是一個紅綠燈路口。

大家都在這裡等,走路的和騎自行車的占絕大多數,開著小汽車來接孩子的沒幾個,畢竟孩子也大了,上高中了不至於走丟。

外地來的學生趁著這個放假的機會也可以安心回去好好休息幾天,提著大包小包坐上三輪車去車站。

人聲鼎沸的熱鬨景象讓人激動不已,那邊,還有那邊,都有學生在打電話。

一放學就是解除了禁製,放眼望去,沒拿手機出來的人才是極少數。

我和妹妹四處看,羨慕不已。

綠燈了。

可以走了。

“坐穩了,出發。”我們班的班長大人聲音還真出眾,這麼一大群人都在嘰嘰喳喳還能脫穎而出。

“讓一讓,讓一讓啊。”

他一邊喊一邊加速追著那個,早就離開的學號在我後一位的男生。

天歌坐在上麵,低著頭,不放心地抓著班長兩邊的衣服,提醒他:“小心一點,彆騎太快。”

“放心。”

“我家就在前麵一點。”

天歌不放心地提醒著,生怕把他也給帶到網吧門口,他背了一個挎包,有點像是放筆記本電腦的那種包,不過要輕薄許多,裡麵應該也沒多少書,隻有作業。

不看書寫作業,理科來說,確實沒關係,課本上的會了,公式記下了,翻書也沒多大意義。

可文科的作業。

或許是要不看書寫完才能有更大提升,發現哪裡不會了,回到學校翻書看,再背。

前提是,已經會背很多東西。

這個方法說白了還是要背,隻是明確自己哪些已經融會貫通了就可以先放一放,專心攻克難關。

不過,一個人的腦子記不下這麼多東西,原先記住的過一段時間也會忘記,到時候就需要再背一遍,隻是有原先的記憶在,會背得更輕鬆一些。

後來老師也說過,什麼遺忘記憶曲線法則什麼的。

記住,遺忘,想起並再次記住,再遺忘,再想起。

重複多次,直到完全記住。

理是這個理。

如果日後用不到,如今記得再深,還是會慢慢遺忘。

想要永遠記住,就要永遠想起,永遠,這兩個字,聽上去便沉重。

我們學的是知識,過的是生活,要從這些知識裡得到更多生活的道理。

知識不是常識,就像用筷子吃飯,用杯子喝水,就算失憶也還是會記得。

知識告訴我們蘋果有營養,常識卻讓我們記住要多吃有營養的東西,營養搭配,均衡膳食,舉一反三。

一對懂知識的父母想要科學養育孩子,怕水裡有細菌對孩子不好,從小給孩子喝蒸餾水。

結果可想而知,孩子根本抵禦不了未來生活中隨處可見的細菌。

很多事,光靠知識解決不了問題。

可學校隻教我們知識,懂越多越好。

如果想方設法讓知識變為常識,變成學習期間的常識,不管生活如何,應對考試應該是家常便飯,尤其是原本就聰明成績又好懂很多知識的學生,隻要天天背,天天學,總能把知識變成自己的考試常識。

大概就是像老師常常提起的衡水學子,每一個都是精英,考試中的精英。

可他們除了學習,有時間去做彆的事嗎?

他們以後都能當高科技的科研人員,還是上市公司的高管?

物以稀為貴,這個年代,學習好的人不在少數,實在是太多太多了。

人生,不隻是有學習。

突然想笑,我在瞎操心什麼,彆人的學習成績好,以後就能如願考一所好大學,如願賺大錢,有了錢,乾什麼不行?

現在的學習是為了日後的輕鬆。

輕鬆地賺大錢,輕鬆地享受生活,輕鬆地為父母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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