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六枚指環的內側,各自鐫刻著一句誡文。
英勇、恩義、互助、守護、謙卑和緘默。
漁民曾上過戰場,隻是還沒服役滿一年,月亮國就已經戰敗了,他也隻能退役重新成為了漁民。
他天生非常聰慧,在軍隊中亦十分謙遜好學,所以多多少少還是有點見識的。
因此拿著打撈出來的六枚指環,漁民能夠做出大致判斷。
它們也許是某個家族的家訓或者騎士守則一類的古代信物吧。
這種一無裝飾、二無家徽標記,隻剩下內側刻紋的指環並不值什麼錢,再加上其材質非金非銀,就更一文不值了。
其實漁民挺喜歡六個指環上刻的那六句誡文的。
因為,他本身就很期待成為那樣的人。
所以最後漁民乾脆將六枚指環留了下來,並未為了錢財將它們售出。
然而《六誡》並非是那種漁民撿到財寶然後獲得幸福的童話故事,很快,劇情就急轉直下。
月亮國因為四麵環海的緣故,國內有將近三分之一的人從事著海洋捕撈這個職業。
換句話說,漁業的巨大體量,注定了它內中所蘊含的巨大利益。
所以平日裡,漁民們除了要給政府交稅,要給教會納贖罪錢,要給本地幫派上貢之外,還得向所謂的漁業協會繳納昂貴的會費。
然而繳納了這麼多錢,賣魚時漁民卻不能自己定價,隻能按照協會的規定價格,將漁獲全數賣給漁業協會。
否則漁業協會他們有的是辦法攪得漁民連漁船都開不出海去。
如此層層盤剝之下,再加上捕撈出船需要的油耗、修理費、折舊費等等等等,漁民們早已不堪重負,根本攢不下任何餘錢。
有的漁民甚至已經到了自己捕撈上的魚都吃不起的地步。
吃魚者,卻非捕撈人。
某一日,年輕漁夫所在的捕魚船,又迎來了一次新的刮地皮。
還是本地幫派和漁業協會的成員,說說笑笑,聯袂而來。
漁船上的漁民幾乎全都繳納不起相關費用,其中最困難的是船長,也是年輕漁民的叔叔。
因為漁民的嬸嬸生了病,叔叔家裡的錢全都拿去繳納醫藥費了。
即使叔叔和堂弟再怎麼努力的工作,也不可能賺那麼多錢補上藥費窟窿。
於是,漁業協會扣押了漁船,隻說什麼時候錢繳納齊了,再把船還給叔叔一家。
可沒有漁船,漁民們又怎麼賺錢呢?!
年輕的漁夫在如此壓迫之下,徹底爆發了。
他當過兵,又常年在漁船上搏擊風浪,身手敏捷,體格壯碩,力氣也大,像本地幫派成員和漁業協會成員這樣的街頭混混,怎麼可能是他的對手。
沒幾個回合這兩個助紂為虐的鷹犬便被他丟進了海裡。
“我要建立一個自衛隊,隻為幫助像我們這樣受到壓迫的人。”
從這一刻起,年輕的漁夫不再隻是漁夫,他有了名字,叫做提亞·波塞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