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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過了幾天。
丁信正在辦公室內處理手頭的文件。
突然。
一陣急促的腳步聲傳來。
就見丁青頂著一張興奮異常的臉,興衝衝的走進了丁慶的辦公室。
“呀,brother, 你可真是料事如神啊!”
說話的同時,他還甩了甩手中的報紙,反手遞給了丁信。
丁信接過一看。
笑了。
這份報紙是安南市當地報社出版的。
報紙的主頁版麵上。
赫然便是安南市市長秘書殷忠浩,涉嫌販賣毒品畏罪自殺的新聞...
時機已到...
丁信放下手中的報紙,看向丁青,笑著道:“那咱們就按計劃開始吧!”
“嗯!”
丁青點了點頭,隨後有些遲疑道:“不過,你一個人的話行不行?”
按照計劃。
隻要那個殷忠浩一出事。
那麼丁信和丁青就要立即行動。
丁青負責恩威並施樸成裴,而丁信則是負責那個檢察官。
分工明確,雙向並行。
丁青的意思也很明確,就是再確定一次,丁信一個人能不能搞定檢察官...
“檢察官呐...”
丁信向後靠了靠。
哪怕到了他如今的地步,如果被檢察官盯上。
也會十分頭疼。
南韓這個地方,檢察官體係可以說是畸形的不行,權力簡直大到不可思議。
他們對所有案件的調查都擁有著完全自主的權力,可以根據主觀判斷,啟動調查或者終止調查
更厲害的是。
哪怕沒有犯罪證據,檢察官如果肯豁出去的話,也可以隨便找個借口,把人直接傳喚過去關起來,煩都煩死你。
有人說,檢察官也是人,威逼利誘一下不就行了?
嗬嗬。
利誘一下也許可以。
至於威逼...
一般來說,也是行不通的。
死亡威脅,人家直接不叼你,有本事你就真的乾掉他,還要不留下任何一條隱患。
拿住把柄去威脅,不說你能不能找到。
就算能找到,人家依舊可以不叼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