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準確的說。
是還沒殺夠呢...
......
翌日。
紐約,州立醫院。
病房內。
一名穿著製服的警官。
正手拿筆記本,板著臉,對著床上的男人進行詢問。
一邊問,一邊記錄。
“丁信先生,請問你這次來美利堅的目的是什麼?”
“談生意,探望女朋友...”
“那你是如何發現大衛·史密斯有問題的呢?”
“大衛·史密斯?”
這次丁信沒有急著回答,而是反問了第一句:“是那個棕胡子男人嗎?”
“是的!”
警官給出了肯定。
“眼神、行為、敵意!”
丁信佯裝回憶道:“當時營地出現混亂,隻有他顯得漠不關心,還莫名其妙的在那笑...”
“就因為這個?”
“難道還不夠嗎?”
“好吧...”
警官點點頭,繼續問道:“那丁信先生,請問你的槍支武器從何而來?”
對於這個問題早有預料。
丁信想也不想的回答道:“在製服大衛·史密斯的時候,從他身上順來的。”
“那後來的微型衝鋒槍呢,你怎麼解釋?”
“背包是大衛·史密斯的,我隻是從那裡麵拿出來而已...”
“額...”
顯然。
這個答案有些出乎警官的預料。
他麵露愕然,停頓許久才接著問道:“請問你為什麼會想到,要帶領學生們去攻擊那個小鎮?這行為太危險了!”
“救人,搶交通工具...”
丁信說著,打了個哈欠。
“那請問...”
警官有些不死心,還想要接著詢問什麼...
“對不起,打擾一下!”
病房內還有第三人。
是個西裝革履,一派精英打扮的中年男人。
也是丁信特意請來的美利堅本土律師。
律師上前兩步,擋在警官的麵前,直言不諱道:“這位警官先生,你現在表現的很不專業,所有的問題都太有指向性!”
警官張了張嘴。
可還沒等他發出聲音,律師的質問聲便接踵而至。
“你現在是在懷疑我的當事人有問題嗎?””
“警官先生,請你搞清楚一點,我的當事人是英雄,是我的當事人,將所有的幸存者救了出來!”
“而且我的當事人是一名合法商人,他此次過來是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