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果台能開出這個價格已經是非常有誠意的了。
當然。
不管多有誠意。
想以這個價格拿下獨家播放權的話也不可能。
細說起來。
也頂多算得上是一種有時效限製的獨家播放權。
比如。
雙方簽訂合同的時候可以直接注明。
在一定的時間內。
金門影視公司作出保證,絕對不將這兩部劇的播放權出售給同一個國家的其他電視台這樣...
對於出售播放權這一點。
並沒有什麼好糾結的。
也不存在什麼對賭協議、分成之類的說法。
在不完全賣斷的前提下。
金門影視這邊隻要負責儘力抬高價格就行。
這一點。
吳秀妍做的很不錯。
到目前為止。
吳秀妍已經代表金門影視與其中的一部分國外電視台簽署了合作協議。
都是一口價。
一手交錢,一手交片。
再加上之前與mbc電視台合作獲得的播放收益。
如今。
金門影視賬麵上光是播放權的營收就達到了將近兩百億韓元。
其中的一半是屬於丁信的個人收益。
也就是版權收益。
剩下的一半才劃為公司的賬麵營收,屬於包括丁信在內的各位股東的。
畢竟。
這兩部劇的劇本原創可是丁信。
不用質疑。
大家都是這麼玩的。
否則,為什麼大家都要爭著做子公司的一把手呢?
比如李仲久...
那家夥掌管金門的酒店賭場業務。
酒店先不提,就說賭場吧。
如果來一個大客,你以為他不會私人抽成嗎?
再比如丁青...
在談成了安南市那單生意後,他和丁信也是有著業務抽成的。
不過也不能做的太過,頂多抽三到五個
點罷了。
其他幾人也同樣如此。
就一句話。
隻要年終的時候總公司那邊查賬能說的過去,就沒事...
...
當然。
這還遠遠不是兩部劇的極限...
先不說還在商談以及後期陸陸續續的播放權售賣,以及一些廣告收益。
就說這兩部劇被引進那些國家後。
所能打開的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