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
大勢所趨。
沒有人有異議。
統一思想後,整個金門集團便擰成了一股繩。
計劃正式開始!
接下來的幾天時間...
四大幫派的小弟們都動了起來,根據丁信提供的日記。
去那些場子裡調取監控視頻。
搜羅人證、物證...
什麼?
不肯交視頻?說是侵犯**?
掏出短刀...
再給你一個機會,組織一下語言!
什麼?
監控視頻已經沒有了?
掏出花生米...
我不管。
你必須想辦法恢複,給你一天的時間!
什麼?
你沒看到日記裡的這幾人?
掏出幾張大鈔...
希望你能好好想想,仔細回憶回憶。
掏出短刀和花生米...
實在記不起來也沒事,不行我幫你加深下記憶?
所謂的證人。
就是哪怕用死記硬背,也得把時間、地點、人物都牢牢印在腦子裡!
...
而鄭智熙這個女人。
也很有分寸!
儘管丁信表示可以幫她實現複仇計劃,隨意的選擇報複目標。
甚至於整個日記裡記載的那些人都可以。
然而。
鄭智熙卻很節製,沒有過度擴大範圍。
隻是有針對性的,把報複對象定在了三個人身上。
分彆是...
酷威斯特娛樂公司的代表車正赫,南韓新聞日報的會長玄成峰,還有一個變態導演崔哲秀。
這一點。
就讓丁信很滿意。
不貪心的人,總是能讓彆人高看一眼的。
在經過丁信再三詢問後。
才得知鄭智熙為什麼會僅僅隻針對這三個人。
在她看來。
日記裡的人數雖然不少,也都很惡心。
但大部分人和她隻算的上是一場交易,以身體換取資源而已。
說白了。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那些人從嚴格意義上來講,並沒有什麼對不起她的地方。
該給的資源也沒少給,隻是有很多以她身體換來的資源都被車正赫給分配走了。
而車正赫這個人。
不但當初哄騙於她,更是後來一步一步將她拉入深淵的罪魁禍首。
正因如此...
公司代表車正赫,便是鄭智熙的首要報複對象!
其次就是南韓新聞日報的會長玄成峰了。
這個人怎麼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