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瘋爵的獨白(2 / 2)

齒輪之證 天洗 7525 字 6個月前

我逃出了家門,再也沒有回來過。那個夜晚,無數人的命運和我一樣被改變了。

可能是大腦的應激保護在起作用,本該記一輩子的命運之夜在我的印象中越來越淡,死去的父親與感染的母親也忘卻了。我的自我催眠太成功了,在看到這段走馬燈之前,我一直堅信我的雙親還活著,在地球某個人跡罕至的角落安了家,等著我。

太蠢了。

這十二年來,我都在追逐什麼啊?

初夏的那個命運之夜發生與十二年前,今年我三十歲了。那些年的噩夢經曆我不想多談,單說我進入曙光四號安全城的事兒吧。

命運之夜後,我輾轉了五年,終於進入了曙光四號安全城,它是這個地球上人類為數不多的樂土之一。在那裡,我接受了一項由軍方主導的人體實驗。

簡單來說,科學家們研製出了一種疫苗,不是讓活死人轉變為人類,而是讓人類轉變為半成品活死人,既有活死人的力量、敏捷、恢複力和耐力,又兼有人類的理智,不殘暴不殺人不茹毛飲血。

前前後後,疫苗的臨床試驗做了數十次,死在病床上的人數以百計,無一例成功。軍方忍無可忍,下達了最後通碟,隻允許再做最後一次人體實驗,如果失敗,徹底放棄疫苗。

疫苗成功了,我就是唯一活下來的那個幸運兒。

在曙光四號安全城被活死人屍海破城之前,我已是城中的二號人物,第一戰力,手持一把扇門巨劍,在屍潮裡穿梭來去,似砍瓜切菜,如入無人之境。

說起來,人們還因為我廝殺時毫無顧忌,以傷換傷的打法給我起了個諢名——

瘋狗。

曾經,我滿心希翼著父母尚在,我在這個世界上不是孤身一人,可是到頭來,還是空夢一場。

可惡的走馬燈,混蛋!

奇怪,我突然不想死了。

不是想偷生,而是……

父親,對不起,我辜負了你對我的期望,沒能好好活下去。

我還想繼續懺悔,可惜沒時間了。核爆帶來的光和熱將我吞噬,連著這座城市,以及城市中數以千萬計的活死人,灰飛煙滅,乾乾淨淨。

…………

我猛地睜開眼睛,發現我大半個身子泡在水裡,原來我身處一條河流的淺灘之上。

這是哪兒啊?

不對,我不是死了嗎?屍海、城破、核爆、走馬燈……

口渴的厲害,不管了,先喝點水再說。

等等,我的皮膚有這麼黑嗎?

我撲到河邊,水麵倒影出一張陌生的臉:深眼窩、低顴骨、平顎骨、高大的鼻子以及深棕色的皮膚。

這分明就是印度阿三啊!

呃……頭疼。

我不知道頭疼了多久,等我緩過神來,腦海中已經多了很多不屬於我的記憶。

火種戰役、外星人、聯邦、能力者……這個地球也不太平啊。

我很快就接受了我穿越的事實和這個平行宇宙的設定,並且開始考慮如何回到我的世界。

說來也巧,這具身體原本的主人外號叫“瘋爵”,和我的“瘋狗”隻差一個字,通過瘋爵的回憶,我了解到造成他死亡的是一場伏擊戰。

兩天前,印緬邊界(即婆羅多郡與寶象郡),五個龍級能力者爆發了一場大戰,瘋爵雖強,但雙拳難敵四手,敗了。

他受了重傷,後跳進欽敦江逃跑,順著江水漂流一天一夜,這才躲過追擊。

瘋爵的傷勢的確很重,但他的直接死因是毒殺。根據他彌留之際的回想,應該是那位名叫坎巴朗.宗拉維蒙的護衛官用了陰招,將某種劇毒注入了自己體內。

那個叫雷吉諾德.桑切斯的護衛官想來也詭異的很,明明出手次數寥寥無幾,卻總能乾擾戰局,幾次令瘋爵的突圍不成。

啊,不管怎麼說,我對瘋爵恨之入骨的這幾位心懷感激,要不是他們,我怎麼能借屍還魂呢?

從異世界回家的方法以後再考慮好了,我現在還陷在若開山脈裡(若開山脈:主要位於緬甸西部,伊洛瓦底江以西,又稱阿拉乾山脈),先回到人類社會吧,讓我見識一下2049年的地球。

…………

我是一個平行宇宙穿越者,我的故鄉被一場瘟疫荼毒成了活死人的樂園。

我要回家,我必須回家,帶著這具身體回家。曾經我是一個無神論者,但是當我了解了這具身體所帶有的異能時,我堅定不移的相信我的穿越是上帝或者佛祖的安排。

有了這個異能,加上龍級的異能開發程度,我能將所有活死人送回墳墓。

將來會有那麼一天,我是英雄、是救世主、是父母的驕傲,甚至是活死人之王,不過現在……

我是瘋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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