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百萬,對趙小蘭來說,堪稱是天文數字,但對錢老板一家來說,不過是小意思。
當錢老板和夫人找到冬青,把房子送給冬青時,冬青沒有推拒,很爽快地收下了,隻是提了一個要求,希望房產證上能寫趙小蘭的名字。
趙小蘭和劉叔馬上就要再婚了,倆人都是普普通通的打工人,在這個寸土寸金的城市,根本沒能力全款買房。
就算趙小蘭和劉叔這些年存的錢夠付首付,估計他們也不會急著買房,而是繼續把錢存起來,供冬青讀書,買房,娶妻生子。
冬青不忍心看到趙小蘭婚後還和劉叔一起租房子住,就想著借花獻佛,把錢老板送他的這套房轉送給趙小蘭,就當是他這個兒子給趙小蘭準備的嫁妝。
得知了冬青的打算後,錢老板和夫人都很感慨,連聲誇冬青是個孝順孩子。
冬青笑了笑,為了回報錢老板一家的慷慨,投桃報李,狀似不經意地提醒了錢老板,如果他真的想要買地進行投資,應該買哪塊地,才能利益最大化。
錢老板和夫人都是聰明人,也不問冬青到底是從哪兒聽來的消息,謝過冬青後,就急匆匆地離開了。
冬青拿著新房子的鑰匙,回到家,向趙小蘭說了這個好消息。
聽到冬青說,這套房,是他給她準備的嫁妝時,趙小蘭忍不住紅了眼眶,又是感動,又是欣慰。
從來都隻有當母親的給兒子準備婚房的,哪兒有兒子給再婚的母親準備婚房的。
雖然心裡很感動,但早就習慣了事事都優先替兒子考慮的趙小蘭,還是忍不住責問冬青道:“傻不傻?錢老板送你的房子,你自己收著就是,給我乾什麼?”
如果不是房產證上的名字已經改成了趙小蘭,事情已經成了定局,趙小蘭一定會竭力勸阻冬青,把這套房落在冬青的名下。
冬青早就猜到了趙小蘭會這麼做,所以才會先斬後奏,不和趙小蘭商量就善做主張。
“再過幾天,我就要去首都讀大學了,房子又帶不走,與其讓它一直空在那裡,或者是租給不認識的陌生人住,還不如您和劉叔去住,也免得您和劉叔婚後再去租房子。”
“那也沒必要直接在房產證上寫我的名字啊。”
這大幾百萬的東西,太貴重了,趙小蘭收著燙手。
想來也是心酸,當年,她和還沒有改名陳謙的陳永富結婚的時候,都沒有住過一天的新房子。
辛辛苦苦供陳永富讀完了大學,轉頭,陳謙畢業進入了娛樂圈,有能力掙錢養家了,就開始嫌棄趙小蘭這個糟糠之妻上不得台麵,婚內出軌,勾搭上了年輕漂亮的蔣愔愔。
蔣愔愔懷孕後,陳謙生怕自己和蔣愔愔的孩子成為私生子,鐵了心要和趙小蘭離婚。
可即便如此,陳謙依然不願意在經濟和物質上對趙小蘭有所表示。
趙小蘭也沒有向陳謙討要什麼賠償,唯一的要求,就是想要兒子的撫養權。
陳謙毫不猶豫地同意了。
事實上,從一開始,陳謙就沒想過和趙小蘭爭奪冬青的撫養權。
趙小蘭這麼識趣,既幫陳謙解決了冬青這個拖油瓶,也沒有獅子大開口,借著陳謙才是婚姻當中的過錯方,分割陳謙的財產,對陳謙來說,簡直是再好不過。
冬青很遺憾,他重生得太晚了。
若是再早上那麼幾年,趙小蘭還沒有和陳謙離婚,冬青一定會想儘一切辦法,幫趙小蘭爭取她應得的補償。
怎麼著也得狠狠地從陳謙的身上咬下一口肉來。
憑什麼陳謙婚內出軌,最後淨身出戶的卻是趙小蘭,就憑陳謙臭不要臉嗎?
該去爭取的東西不去爭,最後還不是便宜了陳謙和蔣愔愔。
冬青很心疼趙小蘭,也替趙小蘭深感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