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昊:“最好是這樣,我告訴你,我一點都不喜歡你這種類型,所以,就算你喜歡我也沒有用。”
林奈不知道對方到底哪來的自信,覺得自己會覬覦他,懶得跟他爭辯,直接道:“你要實在不相信,就跟我回去一趟。到時候就知道我說的到底是不是真的了。”
元昊狐疑地看著她,“你該不會是想騙我回家見父母,好坐實我們的兩個結婚的事情吧?告訴你,你想都彆想,我才不上你的當。”
“你這人能不能不要這麼自戀?到底要怎麼樣你才能相信,我真的不喜歡你?”
“自然是趕緊把離婚證給領了!”其它說什麼都沒用。
事實善於雄辯!
他不在意她說了什麼,他隻在意結果,隻在意她到底什麼時候才肯去領離婚證。
“放心,最多半個月,我肯定會把這件事搞定的。”這件事不光她爸媽知道,還得老男人也知道才行。
最好是大家都在的時候公布,所以她得計劃一下,選個最合適的時機。
“不行,半個月太久了,我給你三天的時間。三天之後咱們就去把離婚證辦了。”沒聽說過夜長夢多?萬一對方哪天突然改變主意,又不願意離婚了怎麼辦?
這事必須得趕快定下來才行。
越快越好!
“行,三天就三天。”她也不想跟這家夥綁在一起太久,免得真以為自己對他有什麼企圖。
當天晚上,林奈便回了一趟家裡。
林父一看到她便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道:“你不是有誌氣不回來嗎?”
“我回來是有事要宣布,放心,說完了我就會走。”林奈的語氣也好不到哪去,父女兩個現在見麵就跟仇人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