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完手機沒多久,林奈的微信上便跳出了一筆五位數字的轉賬。
林奈點擊收下之後,又給對方回了幾個字道:“放心,會還給你的。”
元昊:“不用,你隻要彆忘了答應我的事情就行。”
林奈知道她說的是領離婚證的事,看來,對方對自己還真是避之唯恐不及。
林奈在酒店住了一晚上,第二天便出去看了房子。
既然要和林父攤牌,說自己結婚了,以後自然不能再繼續住家裡,否則,豈不是就露餡了。
對方能賣自己一次,難保不會賣自己第二次。
搬出來住勢在必行。
隻不過酒店的開銷太大,她不可能一直住酒店裡,想來想去還是租房住最方便。
之前元昊給她找的地方倒是不錯,就是不知道房東願不願意出租?
隻不過一想到房子是元昊那家夥給找的,本來隻是說借住幾天。自己突然要長租,難保那家夥不會多想。
指不定又要以為自己是在變著法的接近他。
況且,對方也應該不想和自己打交道,所以思來想去,還是決定去彆的地方找找。
隻不過,第一次租房的林奈發現,找房子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要不就是房子大小布局不合心意,要不就是房子的地段不好,好容易遇上合心意地段好的,偏偏房租又太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