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1967年,北角碼頭,一個憤怒的少年正揮舞著自己的拳頭重重砸在已經沒有絲毫反抗之力的對手腦袋上。
一拳,兩拳,三拳……直到“裁判”叫停為止。
“**的臭*,你小子夠能打的啊,三十塊,賞你的!”
臉上有刀疤的光頭中年男人把卷成坨的舊鈔票丟到地上,少年踉踉蹌蹌地走過來,俯身撿起。
“謝謝刀疤哥!”少年把鈔票揉開,一張張數清楚後說道。
“過兩天還有一場,記得過來。”
刀疤和圍觀的人都散了,那個被少年擊敗的對手也已經拖走,隻留下血跡,是唯一證明發生過什麼的證據。
少年蹲在牆角咳嗽,他這副身體才十五歲吧,和三十多歲正值巔峰的苦力打還是太勉強了點,完全是靠經驗贏的。
沒錯,經驗,少年身體裡麵寄宿著另一個靈魂。
來自未來的靈魂。
“富貴,富貴,你沒事吧!”一個黑炭頭似的家夥鼻涕眼淚橫飛衝過來要抱住少年。
太惡心了,少年用手撐地,一腳飛踢把黑炭頭給踹倒,並且迅速拉開距離。
“記得我們給自己改的新名字嗎?我叫畢飛,你叫李盛,不再是富貴和狗蛋,我們要開始新生活了。”
“我還是喜歡狗蛋這個名字……”李盛撓了撓頭說道。
畢飛給了李盛一個爆栗。
“自古以來有哪個成大事者是叫狗蛋的!我們來這裡難道要當一輩子牲口嗎?”
李盛捂著腦袋,滿臉疑惑不解,畢飛究竟要做什麼大事?不管了,以前是跟著他玩,現在他要做什麼也跟著就行了。
看著李盛的樣子,畢飛主動給了他一個擁抱,這家夥雖然不太聰明,但從小玩到大,無論畢飛怎麼坑他,他都笑嘻嘻的接受,無論畢飛讓他做什麼,他都會去完成,這是真正的兄弟。
“雖然我名字已經不叫富貴了,但我保證會給你帶來富貴人生。”畢飛把打黑拳贏來的三十塊錢交給李盛說道“買酒買煙買菜,挑便宜的買,彆整貴了,咱們要靠這點錢過好幾天呢!”
到了晚上,李盛才回到他們居住的破屋裡麵,兩包百合,一瓶雜牌酒,還有些豬頭肉和麵餅。
李盛用麵餅夾住豬頭肉,全部塞進了自己嘴裡麵瘋狂咀嚼起來,仿佛慢一點就會被人搶走似的。
畢飛倒是細嚼慢咽,他甚至在看報紙,順手牽羊來的,也不知道是啥時候的。
“富貴,不是,阿飛,你怎麼突然喜歡看這些東西了,我看見字就頭疼。”
“在港島,你不讀書也可以發財,但消息閉塞絕對不會發財,這些新聞,每個字都價值一百塊。”
李盛似懂非懂地點了點頭,又咬了口麵餅下肚。
“阿飛,你總說發財,賺多少錢才算發財啊?一萬,十萬,還是說要一百萬才算發財,我感覺五百萬就已經頂天了。”
“五百萬能買什麼?現在還算值錢,二十年後,四十年後呢,買廁所都不夠!五百億差不多吧,五百億夠你花了,不過還不夠我花,填不滿我的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