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歲那年我獨自來到了M市,一個全然陌生的二線城市,和生長的北方城市與念書的南方城市不同,這兒四季分明得剛剛好,就像他一樣。
我和他是通過社交網絡認識的。那時的豆瓣還是個文青網站,約|炮這詞兒尚算新鮮。
豆郵了一陣,好感正盛,和他嘮嗑的日子消解了我對於陌生城市的恐懼,而對一個男生的期待值蹭蹭衝頂。
他太棒了,年輕、帥氣,甚至還多金幽默。每次聊天結束,我總耐不住躁動的手指,上滑到聊天的頂端,回味字裡行間的趣味,揣測他對我有幾個意思。
我的相冊裡放了一張宿舍合影,四個姑娘,他問哪個是我,我讓他猜。
他說最左邊的,我問為什麼?
他說,左邊的那個最好看。
我佯裝不開心,憋了30秒回複他,我不好看咱兩是不是就不能聊天了?
他說,沒,不影響聊天。
我說那影響啥?
他哈哈兩聲,插科打諢了過去,那天說完晚安後半小時,我剛回味完聊天記錄,拉到最底下,他難得沒立刻睡,發了一條消息給我:沒說完,不影響聊天,但影響見麵。
完了,我抱著手機,徹夜未眠。
後來他告訴我,原來他在評論區裡看到了我和其他豆友的回複,確認最左邊那個就是我,“不過沒看評論區的時候,我一眼看過去就覺得那是你?”
“為什麼?”
“特靈氣,就像你發的影評一樣,會發光。”
不是沒戀愛過,藝術生感情課開得都比旁的孩子早。
我高一就會給男孩遞情書了。高二開始,小樹林是我最喜歡的地方,戀愛就去那裡打啵兒,單身就去聽牆角,不知道為什麼,我喜歡聽人接吻,聽女孩嚶|嚀,聽男孩喘息,就像現在有人喜歡用軟件聽風聲雨聲聽海螺聲一樣,我喜歡那些黏黏糊糊的欲罷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