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案情(2 / 2)

七零林場雜事記 沾沾 4312 字 3個月前

這一點,林悅倒是相信。林花連殺雞都不敢,怎麼會敢殺人呢?

“前天晚上也是你?”

林花點點頭。

“你想做什麼?”

“我不知道,是趙斌,他說讓我去偷你的貼身衣服,可我剛翻進去就被你發現了。”

聽見這話,林悅一陣惡寒。心想這趙斌還真不是一般的變態。

“那昨晚呢?”

“昨晚我真不知道。我晚上睡得早,迷迷糊糊做了個夢,我夢見我想回家我娘不給我回,她攔著我不讓我進門,我就躲,然後疼我就醒了。”

“可你帶了刀?”

“不是的,是我娘,她說有人偷兔子還誣陷她,她讓我半夜去守著兔子,我害怕她就給了我一把我爹打獵的刀,刀都上鏽了,隻能嚇唬人。”

林悅聽出來林花沒有騙她,看來症結還是在趙斌那裡。她又多打聽了一句,問林花如何在短時間內這麼的胖瘦自如。林花指望著她能救自己,如今什麼都肯說。她說是趙斌給她吃了一種東西,吃完就會拉肚子把身上的肥肉都拉掉,但壞處就是一旦吃了就不能停,否則很快就會變回原樣。

這一點,林悅半信半疑。如果真有這種技術,不用等改革開放春滿地,隻要有人的地方這玩意弄出來都有受眾,他趙斌又怎麼會藏著掖著。林悅離開時,林花一直問她自己什麼時候能回家,她還問警察如果槍斃她的話能不能等她把孩子生下來,抱回去給丁三嬸養著老兩口將來也有人養老送終。

趙斌卻不願意見她,還揚言她如果非要見那就見一見他的屍體。

從氣窗裡能看見趙斌臉上傷得不輕。

林悅在派出所等到傍晚,趙斌的審訊才結束,大概就是他慫恿林花報複林悅,至於如何慫恿的他用了一個詞語:獻身!

他不承認自己是主謀,將大部分責任推給林花,也不知林花怎麼想的,再審她時她竟然擔下大部分責任。

雖說這場報複對林悅沒有造成傷害。但趙斌被拘了九個月,等他再回來簟村時已是隆冬臘月,至於林花,若不是一場意外,恐怕她的孩子都要在監獄出生。當然,這是後話。

因為林悅執意要等趙斌審訊結束,兩人離開派出所時外麵已經黑了。好在所裡同誌開了介紹信讓他們去住賓館,才不至於兩人露宿街頭。

齊一舟提出找個地方吃飯,兩人早上就沒吃,這會兒林悅也著實餓了,她本想隨便找個麵館對付點算了,齊一舟卻拉著她在街上七繞八繞來到一家國營飯店。

裡麵的服務員似乎對齊一舟很熟悉,見他進來就笑著問:“今兒還是老三樣?”

“不了,白嬸,今天點菜。”

叫白嬸的服務員見他身後跟著俊俏妹子忙把菜單拿出來,領兩人去了處僻靜的位置,自去忙了。

“齊一舟,這裡看上去很貴!”

林悅不大知道行情,不過看這個時間點來吃飯的個個打扮得體,男的油頭女的踩著小高跟……

林悅雖然好看,如今一襯也就是山野裡的小蘭花。

“吃完飯,把你押這裡!”

齊一舟難得咬著後槽牙說道

“你敢!你就不怕回去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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