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專辦司 (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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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大平妻,暢和樓的掌櫃花三娘,為何一直未歸案?該當發下海捕公文通緝。”王嗣宗突然說。

這兩天,他已經大致看過了陸大平一案的卷宗。

眾人都是一呆。

曹翰蹙眉道:“她一個婦道人家,又懂得什麼?聖天子寬厚,大理寺初設時,多個案子,被聖天子訓誡為暴虐之行,禍不及妻兒,如果陸大平供狀中,交代了其妻罪責,亦或有苦主狀告她,再抓捕她也不晚。”

設“專辦司”的上諭剛剛發出,京兆府就雷厲風行,將暢和樓查封。

但外間傳聞,花三娘好像是在甘國舅夫人昭陽縣主的娘家做客,是以逃過了一劫。

而現在,局勢未明朗前,抓捕花三娘,就要冒很大風險。

聖天子也確實寬厚,取消了許多酷刑和連坐之刑,曹推丞現今借用聖天子的聖言,暫時將抓不抓花三娘含糊過去,卻是有利無弊。

“非也非也!”王嗣宗連連搖頭,很不認同曹翰的話,“聖天子聖諭,是要我等審時度勢,不能墨守成規,如此案中,花三娘一直便是暢和樓掌櫃,便是參與了陸大平的不法之事,且聖天子所說禍不及妻兒,我記得是在三年前的劉員外案中,那案中,犯主不過是小康之家,且不涉及錢物糾紛,僅僅犯主殺人,因為殺的是官員,大理寺複審,卻要將犯主之妻女發為奴,將其子和其父同罪問斬,這才招致聖天子的訓誡。”

曹翰臉色陰沉,知道這個書呆子博聞強記,多少年前的案子,他不但有所涉獵看過案例,還記得清清楚楚。

“但如此案,就算花三娘不是暢和樓掌櫃,但陸家所得,儘皆非法,按齊律二十一第三,強盜、竊盜、受財枉法、受財不枉法、受所監臨、坐贓、欺詐、行禁商、瞞稅等非法之臟財,儘數籍沒。第三九,行禁商、瞞稅,贓額超百貫,主犯徒刑三等,並十倍罰之,家產不足數者,闔族充為役,以役代罰。”

“暢和樓,都是行禁商所得,臟財遠超百貫,當十倍罰之,諒來也不會有人為陸大平出罰資,陸大平闔族必然充為勞役,便是陸大平和花三娘沒旁的罪責,陸大平徒刑,其父母妻妾子女,勞役之刑是免不了的,這花三娘,如何不捕?”

王嗣宗侃侃而談,曹翰一時默然。

陸寧笑笑,犯罪成本,這個後世耳熟能詳的名詞,也被自己用在了現在,雖然取消了許多連坐之刑。

但比如貪贓枉法、偷稅、非法經營等經濟類型犯罪,自也不僅僅是沒收非法所得,加刑罰主犯那麼簡單,其家屬,都會受牽連,數額越是巨大,牽連的程度越慘。

如這個案子,十倍罰款,花三娘基本要服一輩子勞役,也還不清罰款。

和過去充為奴,倒也有些類似。

因為,涉及到錢物的經濟犯罪,其家屬不管是被動還是主動,都享受了許多好處,僅僅刑罰主犯,威懾力度不大,說不定就形成一種犧牲我一個,幸福全家人的畸形群體。

令其案發後,全家都淒淒慘慘,才是最大的犯罪成本,才真正有威懾力。

不得不說,連坐製度中,實際飽含老祖宗的智慧,隻不過,很多時候,都太過火而已。

“好,王主事所言有理。”陸寧看向楊雄,“這便發下海捕公文,緝拿花三娘。”

“文總院,怕是不妥吧?”曹翰蹙眉。

陸寧笑笑,這曹翰,和宋家世交,曆史上,好像宋延渥有一個女兒,就嫁給了這曹翰的兒子。

“便是她真藏在國舅府,我也把她揪出來!”陸寧乾脆,把話挑明了。

眾人立時麵麵相覷,這文總院,是真敢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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