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分家產(2 / 2)

柴玉聞言,恭恭敬敬磕了個頭,把原身一家遭遇的不幸原原本本說出來,當然是用她的視角來敘述的。末了,她道:“民女如今尚未出嫁,便還是柴家女,又居長,民女對分家一事有異議,懇請大人做主,為民女姐弟四人討回公道。”

分家分不清楚這事並不稀奇,稀奇的是有人敢舍下臉麵往小衙門告,但既有人告了,這事就要管,不就是均分嘛,多簡單個事。

所以那主簿大人又是一拍驚堂木,“將與你分家之人的住址報來,本官即刻就差人去。”

王氏自暈倒就一直沒回村裡,八成是在柴長海租的那處小院裡養病,柴玉略一沉吟,道:“民女二叔在鎮上租住,民女並不知他住何處,但民女二叔名叫柴長海,想必租房時與房主來巡檢司登記過,大人可查一查。”

這事也好辦,不多時就有差吏捧著冊子來報,那主簿大人一看,便叫差吏立刻去把人帶回來。

約莫一刻鐘後,王氏並柴長海夫妻就都來了。

才上得堂,王氏就又想咋呼幾句,被旁邊的差吏橫了一眼,登時把話咽下去,由小兒子攙扶著跪下了。

接下來的事也很簡單,王氏起先不認,硬說分家時是秉著公平的態度,都是均分了的。

被柴玉一頓拆台,又說要請主簿大人派差吏去看,她一下不敢說話了,開始辯駁那些家產都是小兒子做買賣掙得,本就不該分給大兒子一家。

柴玉冷哼一聲,“阿奶,後來添置的家產是我二叔掙得不錯,可前頭老祖宗留下的,和您與我阿爺掙下的那些,難道沒我爹一份嗎?還是你隻知道騙他當牛做馬,根本就沒想過要分一半家產給他的子女?”

“我二弟是我爹唯一的兒子,我爹沒了,他的那份理應由我二弟繼承,這是有律法可依的。”

“什麼律法可依,大人您彆聽她一個姑娘家胡謅。”

柴長海剛反駁了一句,手才伸進袖袋裡準備掏那黃白之物,堂上黑疙瘩又響了一聲,嚇得他手一抖,立刻縮著脖子當鵪鶉了。

“叫你們來是為了公平分家,嚷什麼!”主簿大人一揚手,一個山羊胡老頭就捧出一本冊子,翻了幾頁才終於念出聲:“房屋如下:正屋五間,廂房四間。田地如下:水田十八畝,旱田十一畝,藕田兩畝又七厘,山頭一座。”

那冊子正是記載每個下轄村裡有多少人口,每戶幾口人以及名下財產的。王氏那控製欲極強的,後頭柴長海孝敬她的那些銀子,都被她買了田寫上自己的名字了。

但俗話說危險與財富並存,柴玉並不想要不屬於她的財富,也不想承擔相應的危險。所以便是再震驚老虔婆有這麼厚的家底,她還是隻想要屬於柴家大房的那部分。

“大人。”柴玉又恭敬的磕了個頭,“其中部分是民女二叔孝敬給阿奶的,牽扯頗為複雜,民女並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