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紫矜姑娘(2 / 2)

茗門世家 坐酌泠泠水 3889 字 7個月前

“是。”夏嬤嬤見葉雅茗不肯說後續計劃,隻得訕訕而去。

夏嬤嬤走後,葉雅茗讓人注意著葉崇明那邊的消息。等他一回來,她便去了正院。

“孟呈煒那事怎麼樣了?”她問道。

葉崇明抬抬手,葉嘉興就繪聲繪色地給她說了一番事情的經過。

齊知府就算先前還沒決定好要不要搞孟呈煒,也不是什麼都沒做,他深挖這件事,把那群劫匪的動向和中間與孟呈煒牽線的人一個個都挖了出來。

決定動手後,他幾管齊下,派了許多人出去,把劫匪和牽線人都抓了起來。

將這些人押到臨安府衙門,他這才讓葉崇明去楊記茶樓鬨事,把孟呈煒抓了起來。

所以審案極為順利,一個個證人出來作證,最後劫匪也一口咬死是孟呈煒指使,葉鴻昌和兩位受重傷的鏢師出來作證,醫館也出了證人,直接把這件事釘死了。

“最後是怎麼判的?”葉雅茗問道。

“決脊杖十八,配役一年;流二千裡。”葉崇明道。

說到這裡,他歎息道:“當初擔心茶銀被劫,日夜心憂。現在卻可惜沒被劫走。”

“可不是。”葉嘉興道,“要是劫走了,孟呈煒可不止判這麼點,定會判決脊杖二十,配役三年,流三千裡。”

葉雅茗點點頭。

大晉雖是架空,但跟曆史上的宋明極像。她來大晉之後,除了製桂花茶的那幾日忙了一些,其他時候都很閒,原主的那些風花雪月的詩文書籍她都不愛看,特意叫綠萼出去替她買了《晉律》來看。

她覺得,無論處在什麼社會,首先得明白這個社會什麼能乾,什麼不能乾。知道律法,熟知規矩,才能這基礎上蹦躂而不被哢嚓掉。

宋朝搶劫罪的處罰是很重的。本人被處斬,其家產被沒收,其妻兒被發配千裡服苦役。

明朝依《唐律》,量刑更重。對於有搶劫行為,沒搶到財物的處以流刑;對於搶到錢的,則無論有沒有傷人、殺人的事實,均處以斬刑。

而大晉的律法更像是明律。

葉家茶銀未被劫走,但葉鴻昌輕傷,三個鏢師重傷,按律雖不至於判斬刑,刑法也是很重的。

隻不過孟呈煒隻是指使者,不是施行者,這就減了一等。因此他隻被判脊杖十八,配役一年,流二千裡。

如果孟家四處拿銀子打點,沒準他隻發配兩三個月,就能回到京城繼續享受榮華富貴了。

但這個經曆,對於打小一帆風順的孟大公子來說,可謂是平生最大的恥辱了。而有了前科,對他以後的聲譽也會產生很大的影響。

相對於葉家上輩子的下場來說,孟呈煒這種懲罰自然是不夠的。無奈葉雅茗使勁了全身力氣,借著陸觀弈和齊知府的力量,也就隻能做到這種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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