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懷縣征糧(2 / 2)

官兵嘴裡咒罵聲沒停過,孩子也不死心,見自己力氣小,奈何不了官兵,索性張開嘴,撲上去一口咬在官兵的手上,官兵吃痛猛的擺手將他甩開。

一個布袋子也被他從袖子裡甩出,殘殘破破的掉在地上,裡頭滾落了幾枚五銖。

孩子瞬間雙眼發亮,臉上浮現了笑容,一把撈過布袋,將錢一枚不少迅速撿起來裝好,緊緊護在懷裡。

“還敢咬人!看我不打死你個小畜生!”官兵被激怒,丟下手裡的東西,就發起狠來對著孩子拳腳相加。

那孩子看著本就枯瘦,拳打腳踢如雨點落在他身上,疼的隻能蜷縮成一團。郭懿看不下去,扒開人群快步衝上前,厲聲阻止那官兵:“停手!”

官兵瞥了眼郭懿,看她是個乳臭未乾的小子,像是沒聽見一樣,繼續將孩子往死裡打。

郭懿知道自己隻是個三百石的小官,這個官兵若是曲長軍侯之類,那俸祿比自己還要高些,言語恐嚇對他基本是無用的,於是不由分說拔出劍,乾脆利落的上前抵在那兵卒的脖子上,命令道:“我叫你停手!”

劍懸頸上還是更有威懾力,官兵見郭懿也不是好惹的,驀的定住了,扯著嗓子埋怨起來:“我等奉命征糧,你個倉曹吏管什麼閒事?”

“征糧便罷,誰準你打人了?”郭懿言辭急厲,怒目直視想讓自己看起來威嚴些。

“你說的輕巧,你們文吏隻管算賬,哪知道征糧的難處。”官兵甚是不服,大聲頂撞說,“眼下這小刺頭沒一頓狠狠的教訓,後頭人還不知要生出多少事呢!”

暴力執法自古有之,在大多數軍閥的隊伍裡也是如此,但總不能不加約束,讓兵卒為所欲為。

“這不是你行事殘暴之由,”郭懿收劍入鞘,冷冷問道,“你可知罪?”

“知……知罪?我有什麼罪?”官兵眼見有些惶恐,但還是沒好氣的問。

淳於瓊那邊得了稟報,聽說他當功曹的老鄉,跟官兵起了爭執,聞聲趕過來,見不少人圍在周圍,郭懿聲音在人群中央響起。

“聽好了,你罪有三。”郭懿昂首挺直了腰背,聲色堅毅凜然,“你我受命征糧,是為充備軍伍,討賊奉公,你趁征糧之際,私自搶奪百姓銀錢。奪人財物,以為己用,一罪也。”

“稚子非辜,你無憐憫之心,反恃強欺弱,施以毒毆。所到之地,淩虐其民,二罪也。”

“袁公乃高門之後,積累世清名,行軍至此,因你失當之舉有所損及。亂損軍聲,沾汙主名,三罪也。”[1]

郭懿話音落下,圍觀的人連連稱是,這樣的罪名壓在頭上太大,官兵自然擔不起,開始支支吾吾說不出話。

孩子還臥在地上疼的站不起來,郭懿將他扶起,叫鄧興背著去醫治。

淳於瓊從圍觀的人中站出來,官兵見上官來了,指著郭懿告狀:“將軍,就是他妨礙征糧!”

淳於瓊直接冷臉瞪了他一眼,表明自己對此事的態度,又帶著欣慰的笑容,極為器重的拍拍郭懿的肩:“奉純說得好啊,沒給我們潁川子弟丟人!”

本來是應著頭皮站出來,這下得到淳於瓊的肯定,郭懿心裡有了底氣,軍隊裡軍紀整肅的事,自己說了不算,總還要淳於瓊出麵才能解決。

“將軍謬讚了,”郭懿禮貌回話,將自己的道理同他說,“隻是屬下認為,董卓蠻人,黃巾蛾賊,都縱容軍隊殺傷戮掠百姓,天下苦其眾久矣,而我等追隨袁公號稱義兵,匡寧國家,斷不可如董卓黃巾之流,行殘戾之舉。”

這番話有禮有節,淳於瓊自然認同。

“奉純所言極是,我等乃朝廷義軍,又不是黃巾賊匪。”他便發號施令,同一眾兵卒說:“傳我令,軍中再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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