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這份遺囑肯定被人調包了,其次查德的死因太過於蹊蹺。
查德犯罪被抓,這一點沒什麼好奇怪的,奇怪的地方在於查德拒捕,然後還搶警察的槍支,甚至還開了一槍。
查德有這麼傻嗎?
憑查德的本事,就算坐牢,他也能減刑,然後在賄賂一下等等,遲早還是能夠出來的。
那麼拒捕,搶奪槍支,開槍,這幾樣沒有一樣是合理的。
再加上現在手中的這份遺囑,邦妮得出了一個大膽的猜測,這是一場預謀,而主角就是這個黛麗絲。
因為查德怎麼可能將所有的遺產不給兒子,而是給了黛麗絲,如果查德的兩個兒子年幼,這也說得過去。
或者說這兩個兒子是黛麗絲的同樣說得過去,因為查德的兒子確實不怎麼務正業,讓黛麗絲管理公司很合理。
可是現在說不通,邦妮已經不去考慮著遺囑是怎麼被人換掉的了,因為這不是重點。
邦妮想的是另外一份遺囑,因為查德當初就怕自己死後出現意外,所以同一份遺囑弄了兩份。
也就是說,隻要找到另外一份遺囑,邦妮就有辦法幫助查德將資產還給兩個兒子。
畢竟不管從哪個角度來講,現在這份遺囑都不具備合理性,之前的那一份才更加有說服力。
但是邦妮知道這事情很難了。
她這裡的遺囑都能被調換,想都不用想另一份遺囑自然也被調換了。
對方有這麼大的能耐,不可能算不到這一點,所以就算明知道這一點邦妮也是無能為力的,她是律師懂法律。
所以她更加清楚,法律是講證據的,哪怕她知道前因後果又如何?
法官會相信嗎?就算法官相信,你的證據呢?
邦妮苦笑一聲,她現在什麼都做不了了,唯一能做的就是去找黛麗絲,恭喜她了。
邦妮最終給黛麗絲打了一個電話,然後開著車子來到了某個咖啡廳。
邦妮一進入包間,看到了一個人,一個男人,亞洲男人。
原來李健聽著珍妮講口語,他聽著打瞌睡,就想著出來轉轉,然後黛麗絲接到了邦妮的電話,大概就猜到了原因。
所以就給李健打了一個電話,李健怕黛麗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