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他就是凶手!(1 / 2)

誰是凶手?

根據吳南之前的推理,很多人已經想到了,很可能就是苟安國的弟弟苟安華!不然吳南不可能提到苟安華,但這需要足夠的證據支持,而且給苟安華定罪,要比給苟安國定罪困難很多,因為苟安華與死者瓜葛太少

房間裡響起了嗡嗡的議論聲。

故意沉默了一下的吳南開口道:“你們不用想了,我所確認的殺人嫌犯,就是苟安國!不是其他人!”

“宋倩與苟安國都有不在場的證據,而苟安國的證據,是他當時在飛機上,西杭市飛京都市!其實當時查到這裡時,我也很疑惑,苟安國既然在飛機上,就不可能作案,難道是我的推斷錯了?我甚至重新去推斷之前已經被我放棄的線索直到我看到了這張照片!”

啪!

吳南打了一個響指!

白幕上換了圖片,那是一張照片!

看起來是一張結婚現場的照片,三個伴娘、三個伴郎,簇擁著一對新人!

“看這張照片!”吳南對後麵示意了一下,“這張照片來自於宋倩的QQ空間,這是她四年前與苟安國的結婚照,注意,新郎苟安國左手邊第一個伴郎他們長得很像很像!”

“這個人,就是苟安國的弟弟,苟安華!兩人不是孿生兄弟,卻是親兄弟,容貌非常相似不過苟安華略高一些所以我就想到了,在案發當天,登上飛機的,真的是苟安國嗎?”

“這是一場有預謀有計劃的謀殺案!假如凶手真的是苟安國,那麼他一定考慮過殺死宋東後如何擺脫嫌疑,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有充足的不在場證明,而殺人這種事情,絕不能讓太多人知道,或者說,絕不能讓外人,讓不能完全信任的人知道!”

“出於小心謹慎的心態,苟安國應該不會找人為自己作偽證,而親屬作證在法律上存在效力較弱的問題,所以登上飛機的真的苟安國嗎?我認為,可能是苟安華!”

“機場安檢雖然認真仔細,但在身份證是否是本人在用的問題上,根本就無法做出完全準確的檢測,就比如,絕大多數女性妝後的樣子,與其身份證上的模樣,差距極大隻能用肉眼看,確認一下容貌特征如果僅從容貌特征上來說苟安華與苟安國真的是太像了!”

“我認為,是苟安國,讓他的弟弟苟安華拿著他的身份證,通過機場安檢,登上了飛往京都的飛機!這將是苟安國不在場的證據我不是無端的朝著這個方向去向,之前我說過,宋倩曾四次向苟安華彙款,合計1800萬,這是很異常的,除非宋倩苟安國夫婦,存在很強的利害關係這是什麼?拿到遺產後分贓?”

“因此,在最後的補充偵查中,苟安華也成了重點調查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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