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八章 謀殺案案宗調查(2 / 2)

“這是最近接到的一個案子,死者男31歲,死於7天前,死亡原因確認為鈍器擊中頭部死亡,死亡地點在自己家裡,房門和窗戶皆是完好,沒有遭到破壞。可以斷定為謀殺案。希望你找出凶手。”村上英看著吳南說到。

吳南想著點了點頭。

“那開始吧。”說著村上英走出了房間。

吳南快速的翻閱了已掌握的資料,初步了解了死者的社會關係。

該男子為一公司普通職員,已婚有一老婆,不過剛在3個月前離異,離異以後他便把房間合租給了另一個年輕的學生,男子死亡那段時間據該學生講正在學校趕論文有3天左右沒回家。

當第四天回到家打開門的時候便發現了死者躺在了房間門前的地板上。

現在的資料有大量的現場照片和數人的審訊資料。

吳南的大腦飛速的轉著。

死者的死亡時間已經確定為7天前的晚上10點多,據妻子的審訊資料顯示,那天妻子上了一天班,在6點多下班以後便回到了家裡,7點左右出去吃了個飯,吃到8點多便趕了回去,這個有同合租的室友做不在場證明。

可是吃飯那段時間則說去了路邊攤吃的,所以沒有監控,沒有人能證明她那段時間去了哪。

所以這點讓她顯得有些可疑。但是死者的死亡時間是晚上10點多,即使那段時間她無法說清自己去了哪裡,但是也死者被殺得時間也不吻合。所以吳南便把這個資料放在了一邊。

另一位嫌疑人那名學生,審訊資料顯示他說那兩天他一直都在學校趕論文沒有回家,死者死亡那天,他5點鐘下了課,便回到宿舍趕論文,趕到8點多以後出去接一個喝醉酒的朋友,於當晚11點左右回到了宿舍。

其他時間有宿舍的校友做證明,8點到11點左右的時間他的朋友因為喝多了並不完全記得是否一直和他在一起,所以這個不在場證明變得模棱兩可。現在可以說那位學生的嫌疑比較大。

吳南又翻閱了其他相關人員的審訊資料。

樓下的鄰居說在當晚10點左右聽見天花板發生一聲巨大的響聲,以為是東西摔了便沒有在意。

門口的門衛保安說第二天中午左右看見死者的妻子來到了死者所住的小區。

吳南趕緊翻閱死者老婆的審訊資料。

資料上說死者老婆說來找死者有些事情可是敲了半天門後,始終沒人開便離開了。

吳南想現在通訊如此發達,打個電話不就好了,乾嘛不事先確認在不在家呢?所以他覺得死者老婆的說辭有很大的漏洞。

吳南繼續翻閱資料,現場沒有發現凶器,而且現場的痕跡被清理過,所以並沒有留下指紋。

吳南開始翻開現場的照片,當他翻閱到一張拍攝死者的照片的時候他發現了異樣,那就是照片中死者的肩膀位置的地板上有一個巨大的裂痕,而且根據圖片可以看出來,像是新產生的。地板的裂痕加上樓下鄰居聽見的巨響,這一切都顯得覺得蹊蹺。難道是凶手用鈍器砸到了地板上?

沒有道理啊,根據屍檢報告顯示,死者的頭部隻受到了一次重擊。

而且有意思的一點就是死者生前很愛吃泡菜,所以家裡有很多的泡菜壇子,但是據現場的工作人員排查發現他的泡菜壇子少了一個。

吳南想到那麼是不是可以假設凶器就是泡菜壇子?這也是很有說服力的。

吳南總結著所有的線索,現在主要的懷疑對象就是大學生和妻子。死者死亡當天前妻有不在場證明,但是案發前3個小時她無法證明自己的去向,而且案發第二天到過死者的小區,這是十分可疑的。

而大學生當晚有一個模棱兩可的不在場的證明,但是大學生完全沒有殺人動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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