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二十章 南木小區事件四(1 / 2)

雖然這個女人的解釋很有些道理,但是在場的人並沒有相信這個女人說的話。

畢竟這個女人已經騙過他們兩次了,而且根據現在的證據來看,這個女人嫌疑非常大。

但這個女人一直說自己是冤枉的,他們也拿不出更加有力的證據來了。就在這個時候,出去搜查的警察回來了,帶回來一把帶血的匕首。

看到這把帶血的匕首,這個女人的臉上神情頓時一變,被吳南看在了眼中。

在法醫的檢測下,這把匕首正是殺死死者的凶器,更關鍵的是在這把匕首上麵采集到了這個女人的指紋。

在鐵一般的犯罪事實麵前,這個女人終於無可辯駁,隻能承認了自己的確是殺死死者的凶手,然後在警察的審問一下,這個女人終於交代了真相。

這個女人的名字叫做言南晴,而被她殺死的死者叫做劉思雁。

言南晴的丈夫叫做賀明誌,他們結婚已經有20多年了,在20多年前賀明誌本來隻是一個農村剛出來的小夥子,在城市裡麵艱難的打拚,後來由於自己的母親生了重病,沒有醫藥費,所以不得不做了言南晴的上門女婿。

言南晴家裡很有錢,但可惜的是賀明誌的母親病得太嚴重了,雖然有足夠的醫療費,可最後還是沒有在醫院治好。

賀明誌很是傷心了一陣子,後來在言南晴家人的幫助下,賀明誌成立了一個公司賺了一些錢,可是賀明誌過得並不開心,因為賀明誌是上門女婿,而且他公司由於是言南晴家裡投資的,所以真正的大老板其實是言南晴的爸爸,也就是賀明誌的嶽父。

賀明誌在家裡很沒有地位,雖然賀明誌不缺錢,可是賀明誌每天在家裡被老婆呼來喚去,就連生下的小孩也是跟著言南晴的姓,這讓賀明誌感受不到一點兒,作為男人的尊嚴。

每次和朋友們出去聚會的時候,賀明誌都覺得自己抬不起頭來。

而且隨著日子一天天的過去,言南晴變得越來越肆無忌憚,對賀明誌的態度越來越變本加厲。有的時候稍不順心,就會打罵賀明誌一頓,就比如剪腳趾甲的時候,如果賀明誌減的稍微慢了一點,言南晴馬上就是一巴掌扇過來。有的時候倒洗腳水水稍微熱了一點,或者是稍微難了一點,言南晴馬上就把一盆水澆到賀明誌的臉上,有的時候甚至就因為睡得不好,你就一腳把賀明誌踹下了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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