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第 30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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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竹有一絲絲介意這鋪麵是凶宅,妖怪們卻是完全沒有這個概念的,裡裡外外巡視數圈,新奇得不得了。

看過戶型看軟裝,踩遍院落又把街坊四鄰走了一遭,熟悉環境之後,大家就在空蕩蕩的店內或坐或立,討論起店鋪的使用問題。

大夥兒一致同意,這間店麵將作為集體財產納入鎮務辦公室名下,具體使用和運營方麵怎樣分配,則由簡竹來決定。

自從並肩作戰一場之後,簡竹能感覺到她與妖怪們之間多了一層親近,大家仿佛朋友般輕鬆相處,而不是像之前一樣,時刻顧慮著人妖殊途,始終隔著一層什麼。

妖怪們認可她的原因也很簡單。

如果說她在戰鬥中表現出的出乎意料的實力與勇氣,讓大家由衷地佩服,那麼提審會上簡竹的慷慨發言,則展現出了她不但對所有居民一視同仁、平等相待,甚至無師自通地發現了妖怪們身上的、自己都不知道的閃光點,讓大家受寵若驚,引為知己。

靈台鎮上這麼多年,這麼多位鎮長來來去去,要麼沉迷政績,要麼對居民避如蛇蠍,妖怪們也習慣了冷眼旁觀人類自己去折騰,反正是各過各的。

而簡竹自始至終的表現,讓那些稍稍了解人類的妖怪們覺得——這個鎮長和一般人類不一樣!

至於那些不了解人類的,則一廂情願地認同了幽隱的觀點——簡竹,怎麼可能是人類呢?她必須也是個妖怪,至少有些妖怪的血統,才會這樣和大家打成一片!

簡竹尚不知自己已經被妖怪們劃為同類了,思考半晌開口道:

“能得到這間店鋪,三位族長及族人、馮吉功不可沒,店鋪一層的黃金位置,可以劃出三個專屬櫃台,作為三族的固定攤位。”

烏玄姬、朱彪、封鳴聽了,自是大喜過望,有了免費的固定攤位,就再也不用隻挑趕集的日子才來做生意了。

烏玄姬雖然不像另外兩族有固定的農產品和蜂蜜拿出來交易,但是家大業大,也打算利用這個攤位好好規劃一番事業。

提到櫃台,就涉及到商鋪的具體生意,按照簡竹的意思,一層全部做零售,除了三族的固定攤位,還有相當大的麵積可以用來銷售供銷社積存的商品。

剩餘三分之一則作為靈活櫃台,提供給靈台鎮居民按需租用,價格上肯定是遠遠低於集市的攤位費,算是給全體居民的小小福利。

二層則用來銷售有特色的人間界商品,無論食品還是物品,想必都不愁銷路。將來鎮上的種植業、養殖業發展成熟,也可以在二樓開辟位置展銷。

這樣規劃的弊端,就是商品難免品類雜亂、店鋪風格不突出。但這店鋪存在的初衷,就是為妖怪們脫貧而服務,所以一切從實際出發,在統一櫃台、貨架樣式等方麵多做文章即可。

烏玄姬忍不住提問:“人間界的商品放到集市上,必定是又稀缺又好賣,為什麼不放到一樓呢?”

簡竹還未出聲,秦雪凇卻已了然,開口解釋道:“有吸引力的商品不管放到哪,都可以讓顧客趨之若鶩,放到二樓,那麼顧客要買的話,必須先經過一樓才能上來,更加能帶動一樓商品的銷售。”

眾人恍然,紛紛讚一句高明。

前院兩層初步規劃完畢,後院則考慮用作族人和保安過夜歇腳的場地。

沒錯,這麼大一個店麵,平時也就算了,隻要和鹿先生拉好關係,他總會照應一二,安全方麵不會有太大問題。

但每月初三、十三、二十三有三次集市,每次3-5天不等,客流暴增,魚龍混雜,店鋪的安保就成了一個大問題。

對此,簡竹已經全盤考慮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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