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6 章 巨人觀(八)(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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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建負責調查趙天明的財務情況,然而結果卻是,趙天明作為這麼大一家樂器行的老板,在銀行的賬麵上竟然隻有幾十塊錢的存款。

交易記錄顯示,兩年前他有一次大額取款,按照時間來推測,應該是他當時準備開這家樂器行才取的。

此後的兩年間,除了最開始的三個月,他的賬戶還有進賬之外,後麵就隻有出沒有進了。

出都是一筆筆地出,沒有特彆大的金額,但都是成百上千的,架不住他取得頻,不到半年,他的賬戶便被他取乾了。

這種取錢的頻率不像是資產轉移,倒像是沾了賭或者毒。

在周國平看來,毒的可能性更大,因為賭,他的那些錢可能根本就撐不了這麼久。

如此看來,趙天明的犯罪行為可能還不是報複社會那麼簡單,他當初回濱城的時候,可能也是想好好生活的,但生活卻又把他逼上了絕路。

他人都已經在絕路上了,又怎麼會在意他人的死活呢!

為了錢,他什麼都能做,也什麼都敢做。

趙天明的樂器行,門市是租的,據房主說,頭一年趙天明是年付租金的,但到了第二年便改成了每三個月付一次租金,即便比年付租金的費用貴了不少,但趙天明依舊沒有選擇年付,用他的話說,生意不好做啊,手頭沒有活錢。

手頭沒有活錢是實話,但更重要的原因是,趙天明那時候很可能已經走上了不歸路,因為他知道自己乾的是不法的營生,隨時都有可能跑路,所以他不可能把自己的錢壓-在租金裡。

如果能月付,他甚至都想月付。

至於趙天明的家,則還是他當年住的老房子,平房,麵積不大。

房子因為年頭老,已經顯得十分破敗了。

趙天明的家裡破爛不少,但值錢的東西卻一樣都沒有,估計已經被他偷偷給賣了。

在他的家裡,並沒有查到毒品的痕跡,這也正常,畢竟他是有計劃的跑路,這種對他至關重要的東西,他一定會帶走的。

至於能證明他吸毒的證據,在他的家裡也沒有找到,所以,關於他吸毒的這一情況,目前還隻是猜測。

在他的家裡提取到了一個人的足跡和指紋,跟樂器行提取到的眾多足跡和指紋中的其中之一完全吻合,確認

都是趙天明的。

於此同時,在樂器行的地下室也提取到了趙天明的足跡,可以證明趙天明便是在地下室搞囚禁的人。

屍體的情況是這樣,因為跟趙天明的計劃所有出入,趙天明原本打的主意是,讓屍體在高溫下徹底腐-敗,但他卻沒想到他的鄰居竟然會熱心地去看,導致了屍體被過早發現,不但麵部還能被辨識,就連指紋也被采集到了。

林月杉在屍檢的時候還發現,死者腳上穿的鞋子並不屬於死者,雖然大小差不多合腳,但內裡的磨損位置卻完全對不上。

想必是趙天明為了證明死的人就是自己,特意跟死者換了鞋子。

他知道警察在辦案的時候很注重足跡的分析,便故意為之,但熟不知,他也算是聰明反被聰明誤了。

因為他換了鞋子,就算他的計劃成功了,屍體被發現時已經完全腐-敗,辨認不了麵容,也提取不到指紋,但林月杉還是能根據兩人骨骼的不同判斷出鞋子應該不是屬於死者的。

再結合從趙天明的家裡提取到的他的足跡,一樣能夠發現死者並非趙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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