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重先隨意翻了一下,芃芃這篇“”的篇幅竟然出人意料的長。
芃芃平時每天都寫作文,不過她的作文篇幅最多也就兩三頁,不會超過四百字。
大部分情況下,篇幅也就兩百字左右。
而張重手上拿的這個小本子,竟然寫了有**頁的樣子。
字距和行距都比較大,但是即便如此,這**頁也能寫到上千字了。
一千字對張重來說當然不算什麼,就算不是謄抄,而是自己寫,慢的時候一個小時也能寫幾百字,有時候靈感來了,一小時寫三四千字也都有可能。
“這你寫了多久了?”張重看著芃芃問道。
芃芃笑了笑,說道,“我已經寫了兩個禮拜啦。”
兩個禮拜,這個速度才是正常的。
而且看這上麵有不少塗改,芃芃應該還花了不少時間來修改她的。
“胡亞亞和胡對對是姐妹兩個,她們一個七歲,一個八歲,胡亞亞是姐姐,胡對對是妹妹。胡亞亞今年上三年級,胡對對才上二年級……”
張重開始認真看起來。
總共隻有一千字左右的篇幅,張重隻花了三四分鐘的時間就看完了,如果不是塗改比較多,這個時間還能縮短。
芃芃的主要講了一對小姐妹,有天兩姐妹上學的路上為了快一點走了一條之前沒有走過的小路。
這條小路平時根本沒有人走,除了茂密的樹叢,還能聽到淒慘的烏鴉叫聲。
妹妹胡對對膽子比較小,剛走沒有幾步就想要拉著姐姐走。
身為姐姐的胡亞亞膽子大很多,執意要走小路,因為不走小路的話就會遲到,就會被老師懲罰,如果是那樣的話,將會更加可怕。
她們在小路中沒有遇到任何危險,卻碰到一個神奇的樹洞,出於好奇,兩人進到樹洞裡麵,見到了好多漂亮的小精靈。
小精靈特彆歡迎她們,陪她們玩了一整天。
一天過去之後,兩個人才想起來自己沒有去上學,就急匆匆地告彆小精靈。
沒想到雖然在樹洞裡麵跟精靈玩了一天,但是外麵的世界根本沒有變,最終兩個人準時到達學校,沒有收到懲罰。
故事到這裡就結束了。
張重覺得……其實這篇小故事還是挺不錯的——對於一個小學生來說。
它的缺點當然有很多。
從故事情節上來說,這部的情節設置問題很大,誰會因為上學要遲到了就去找一條從來沒有走過的小路抄捷徑?
畢竟誰也不知道那條小路是通往哪裡的。
假如把這段情節換成兩個小孩子出去玩,偶然碰到這條小路,可能要更好一些。
當然故事情節業餘一些比較特彆的地方,比如精靈樹洞的時間流逝跟現實世界不同,這一點非常有科幻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