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六二章 讀書人(2 / 2)

奶爸大文豪 肉都督 3950 字 9個月前

“嗯,外麵樓道被我裝修的時候弄掉了,想要去二樓從外麵的電梯不行,要走裡麵。”

沈健愣了愣,“你不會告訴我,這一樓和二樓都是你家的吧。”

張重笑了笑,“三四五六也是。”

“闊氣。”沈健豎起了大拇指。

其實他想不通的是,既然是弄的這麼大,為什麼不去買個彆墅,彆墅雖然未必有這麼大麵積,但是勝在整體設計比較好,而且好一點的彆墅還有個大院子,最關鍵的是,彆墅便宜啊。

他是江陽人,這片的房價他還是清楚的,這一棟樓沒個好幾千萬根本拿不下來。要是買彆墅的話,鳶尾公園對麵的富大山莊裡麵的彆墅也就幾百萬一套,這錢能買好幾套了。

有錢人的想法……不對,我自己好像也是個有錢人啊,沈健搖了搖頭,心說這大概是文人的癖好。

“芃芃去上學啦。”見家裡麵沒人,沈健問道。

“嗯,去上學了,過一會兒我去接她,你中午就彆走了,在這吃飯吧。”

“這怎麼好意思。”

“沒什麼不好意思的,我平時都是自己做飯,也不會特意給你加菜的,我們吃什麼你就吃什麼。”

沈健笑眯眯地說道,“好,今天嘗嘗你的手藝。”

兩人到了書房之後,張重在書桌上找紙和鋼筆,“這筆還是你之前送我的,我這裡寫硬筆的紙都是普通的紙,我就湊合著用吧。”

“嗯,沒事的,沒有那麼多講究。”進了書房之後,沈健四處打量了一番,看到地上有一堆寫了毛筆字的宣紙,他好奇地走近看了起來。

看到上麵一張,他驚訝道,“寫的這麼好的一幅字,就扔在地上?”

正在找紙的張重回頭看了一眼,沈健說的是他昨天晚上臨的一部分《九成宮醴泉銘》,他平時較少臨歐楷,昨天臨了一點,覺得不甚滿意,就隨手扔在了紙堆裡麵。

其實他臨帖也很少把臨好的字收起來,一般情況基本都會扔在紙堆裡麵。

“沈兄平時也喜歡書法?”張重笑道。

“我中學的時候被逼著練了一段時間,中間斷了就沒再寫過,雖然我練的時間不長,不過這《九成宮醴泉銘》我卻是知道的,這比當時教我寫字的那個教授還寫得好,扔在地上著實可惜了。”

“沒什麼可惜的,不過是幾個字而已,想要寫的時候倒點墨水不就行了。”

張重是覺得這種臨帖的字沒什麼好的,沒什麼記憶點,就算是保存下來,可能過段時間他就會忘了這幅字是什麼時候寫的,寫的時候心情是怎樣的。

如果沒有這些東西,那麼這麼一幅字對他來說也就沒有什麼意義了。

反而是有時候偶然寫出幾個字來,比如之前給何如初的雄雞圖題字,就算是寫的未必有平時在家寫得好,但是卻意義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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