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第三十四章(1 / 2)

[綜]BE拯救世界 驚夢時 4811 字 8個月前

()第三十四章:今日頭條:震驚!北海某火烈鳥精大鬨某三甲醫院反被實習醫生毆打!

仿佛是為了打我的臉一樣,大門轟的一聲倒塌了。

嗯,說是倒塌實在是不恰當,準確點說,是被切開了。憑借這些年在托特蘭訓練出來的見聞色,我很快便留意到,那是無數鋒利的“線”。幾乎是在一瞬間便將門板切了個四分五裂,這個控製力,還有這個果實能力……

毫無疑問,來人肯定是唐吉訶德·多弗朗明哥。

當那身粉紅粉紅的毛毛大衣映入眼簾的時候,我不由得十分痛苦地閉上了眼睛。

不行,不管看幾次我都很難習慣他們這些海賊的審美……不,有些海軍也不行。

“你覺得如果我向他安利我們的天父和救主大章魚能成功嗎?”我不抱希望地看向ai,這個無理取鬨的世界隻有它那身摩可拿的萌皮還能給我一點安慰了,“我說真的,我覺得古神審美比他們好多了啊。”

為什麼大男人要穿一件粉紅粉紅的羽毛大衣啊!粉紅粉紅的!羽毛!大衣!!!

一想到若乾年後(對於我是若乾年前)見到的那隻火烈鳥妖精,我就覺得自己一陣窒息。

那到底是什麼見鬼的審美啊,為什麼這些海賊都不把自己的上衣扣子扣好啊,你們就不能學一下傑克船長嗎?好歹把肚子擋起來啊這是仗著身體好隨便浪嗎?還有既然有那麼濃密的腿毛就不要穿豔粉色的緊身褲了好嗎?還tm是七分褲!誰要看你遍布腿毛的小腿啊!四十歲的男人穿什麼淺口尖頭鞋啊……特麼的那款式絕對是女式的!女式的!

以至於我覺得那個造型微妙的紅色太陽鏡都可以接受了……

“睜開眼睛,麵對現實吧。”ai的聲音充滿了虛偽的鼓勵之意,“想開點,這是年輕的多弗朗明哥,不是39歲的那個。他這時候審美還行,不如說除了那身讓他顯得如同一隻成精火烈鳥的羽毛大衣都挺不錯的。你抬頭看一眼,就一眼。”

我深吸了一口氣,努力回憶了一下漫畫的劇情,用力轉過頭去。

……嗯,確實,他現在審美還不錯。

紅西裝黑襯衣,係著一條品味很好的紅領帶,鞋子也是正常的皮鞋,還搭了一雙棕色的皮手套,金色的頭發向後梳起,發質很硬,有一點刺刺的,乍一看居然有幾分像金閃閃。平心而論,如果他不穿那身粉紅色的羽毛大衣,他看起來隨時都可以去出席什麼商業晚宴了。

“加上那身羽毛大衣他也可以去巴黎參加春夏大秀,你不覺得那身很fashion,很迎合那些時尚人士的審美嗎?”ai在我耳邊補充道。

我懂,時尚就是好看的人可以瞎穿。我太懂了。

當然,多弗朗明哥並不能去巴黎參加春夏大秀,不隻是因為他三米多高酒桶腹肌的身材塞不進那些小號的衣服,也因為他現在實在是太狼狽了。

不隻是臉上擦出了血口,他身上的紅西裝也有些破爛和血漬,他像是受了傷,但是卻完全不管那麼多,而是拖著一個和他差不多高的、身披黑色羽毛大衣的男人,大步流星地衝進了這間醫院。

“醫生!醫生都給我出來!”

因為他粗暴的闖門,醫院裡的護士和病人齊齊發出了尖叫。似乎是無法忍耐他們的叫聲一樣,唐吉訶德·多弗朗明哥麵上極快地閃過一絲不耐,他抬起手來,也不見他用手_槍,隻聽三聲巨響,大廳的日光燈便被打得粉碎。

“彆讓我說第三遍。”他臉上的猙獰之色更重,“讓你們醫院最好的醫生出來!我弟弟受了傷,治不好他我讓你們全部人都陪葬!”

……這人腦子沒問題嗎,跑醫院來醫鬨了這是?

作為一個對醫鬨深惡痛絕的z國人,我歎了口氣,放下了原本準備好的美狄亞(lily),換上了另一張英靈卡牌。

知道為什麼不能得罪醫生嗎?因為決定要怎麼治你的還是醫生啊。得罪了醫生,最後倒黴的隻有患者本人啊。連這個道理都不懂,我看多弗朗明哥就是欠一個朵麗爾醫娘好好拾掇他一頓。

沒關係,我來。

不知道是不是救弟心切,多弗朗明哥好像是一個人衝過來的,沒有帶上他那幫手下……或者說他那幫手下還沒來得及追上來。我理了一下肩上的背包帶,毅然決然地站起身,攔在了多弗朗明哥的麵前。

“患者是誰?需要治療的人是誰?”

似乎是被我那異常強硬的語氣噎了一下,多弗朗明哥皺起眉頭,大概是在墨鏡下觀察著我。這不奇怪,因為我現在換上了一身類似於美軍製服般的衣服,紅上衣黑短裙,掛著兩個軍綠色大包,腰上還彆著一把老式手_槍,比起醫生,看起來更像是軍人。他會有所疑慮也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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