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治剛和白默的關係,要從最後他劫持楊鷺反推。”滕傑在時間軸的倒數第二個階段畫了一個圈。
陸婉點頭讚同,“馮治剛劫持楊鷺,讓白默見他,可兩人見麵後馮治剛直接對楊鷺出手,顯然他就是在找死,他想讓白默親手殺了他。”
“沒錯!”滕傑說,“我的很多小說裡都寫過警方麵對人質事件的應對,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進入現場談判的人都會帶著槍。而且警方解救人質的第一前提是保證雙方的安全,開槍的目的是擊斃歹徒,不可能冒險嘗試擊落歹徒的凶器。”
“馮治剛知道白默會帶槍,所以他故意做出殺人的動作,逼迫白默對他開槍。”陸婉也想到了這一點,“所以他最後一出戲的目的是讓白默殺人!”
“然後繼續反推!”滕傑在楊鷺的名字上畫了個圈,“他用廣告公司的名義接近楊鷺,證明他早就在謀劃最後被白默擊斃的場景。五具屍體隻有王達強的屍體是今年的,所以他早就完成了手繪殺人案。
後續的變招都是基於手繪殺人案的,說明他可能在更早之前就謀劃好了一切,包括調換殺人順序,誤導警方,應該都是早就設計好的。”
“可他是在簽售會上才見到白默的,短短二十多天的時間,他其實隻做了一件事?”陸婉隱隱發現了問題,“如果他沒見到白默呢?”
“目標就會變成我,畢竟他最早就是衝我來的。”滕傑沉聲說,“他可能會設計類似的場景,綁架靜靜,逼我在營救靜靜的時候殺了他。”
“這不就回到了最初的問題了嗎?”陸婉不解道,“他精心為你設計了一切,為什麼突然把目標換成了白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