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
修瑪下意識要抬手,結果本來不疼的肚子陣痛了一下。但這點疼痛她早已習慣,連嘴都沒有咧,隻是壓低了眉頭。
接著站起來。
“彆急著起來啊!”
伍六七想去扶,卻見修瑪已將魔力集中在雙手。陰暗的樹林裡出現了淺淺的藍光。
嚇得伍六七往後一蹦,落在大石頭上。
然而那光芒實在過於鬆散,無法聚集成型。隨著修瑪一聲歎息便散儘。
“嘁,不行啊……”
她隻能靠著樹,再次坐下,捂著肚子。
傷口沒有想象的那麼疼,血也很好地止住了。應該是伍六七又用了金創藥吧。
不過這隻是治療了皮肉傷而已。由於幾天內連續遭到重創,修瑪現在感覺到魔力回路出了問題。全身上下到處都有繃緊的感覺,就像回路已經閉合了似的。
這大概可以叫做內傷。無法用藥物進行物理修複,必須用魔術手段。否則就隻能慢慢等待自愈了。
她再看向手環。不出意料,銀色的表麵出現了許多黑色,怎麼按都沒有反應。
看來受內傷的不隻是自己。
“那個老不死的……”
修瑪咒罵著,擰了兩下手環,把它卸下來。本想就這樣扔得遠遠的,發泄怨氣。
不過舉起的手還是放下,又把手環戴回去。
“對對對,亂發脾氣解決不了問題啊。”
伍六七笑眯眯地說著,又試著把一條腿從石頭上放下。修瑪瞪了一眼,他又連忙縮回去。
像隻小貓。
“那個,以和為貴,不要發火啊。”
“不用你提醒。”
修瑪不耐煩地答著話。再次靠住樹根,望著天。
“告訴我,這是什麼地方?”
伍六七也左顧右盼。
“我不知道。”
修瑪又瞪起眼睛。
“什麼?不是你把我帶過來的嗎?”
“是,但也可以說不是……”
“給我說清楚。”
“唔,這怎麼形容呢……”
伍六七撓著他那已經恢複成三綹雞毛頭發。
“……應該是另一個我把你帶來的。”
這回輪到修瑪撓頭了。
“另一個?你這家夥有雙重人格?”
“好像是,也可能不是。”
“給我說清楚。”
“呃,這個真說不清楚。不過現在就算弄清了也於事無補,還是彆想那麼多了吧,嘿嘿。”
嘿你個頭啊,修瑪厭惡地扭過頭。
情況糟糕透頂。失去聯係,又不知道這是哪裡,身邊隻有一個古怪又弱小的Assassin。
嗯?等等。
她又看向伍六七。伍六七正小心地從石頭上下來。
“你怎麼把我帶過來的?告訴我城牆上發生了什麼事。”
“沒問題,這個我還算清楚。”
伍六七拍了拍褲子上的灰塵。
“我趕到的時候,那個老頭剛把你打暈。我雖然出手幫你們,不過好像也被打暈了。回過神來就在這裡了。”
“這……”
修瑪呆望著伍六七足足一分鐘。想著該說些吐槽或是諷刺的話。但是腦子太亂,最後放棄了。
這狀況簡直沒法用語言形容。她的拳頭在額頭上捶了兩下。
“也就是說,後麵是你另外那個人格乾的好事,是吧?”
伍六七傻乎乎地笑著。
“嘿嘿嘿,不好意思呀。”
“所以你為何要來幫我們?就因為你說想對這些事負責?”
“是啊,我能做到的也就是這些了。”
“結果不也是沒用。”
“呃,是我力有不逮……”
咕——
正聊著,忽然伍六七聽到這麼一聲。望向修瑪,卻見修瑪側過臉去。
伍六七秒懂,一拍手。
“你餓了?我還以為你是從者呢。”
“我身為從者也會餓肚子真是對不起了啊。”修瑪厭惡地說。
“不是不是,沒有笑話你的意思。這樣,你稍等一下,我去去就回。”
說完,伍六七一躍便上了樹。踩著樹枝,在樹木間跳躍著遠去。
這身手果然和那天一樣靈巧,修瑪想。
她後來聽達·芬奇說過,在中國古代,有一種名為“輕功”的體術,幾乎是習武之人的必修課。熟練者能做到身輕如燕,踏雪無痕。像這樣在樹枝上跳來跳去也易如反掌。
雖然從者單憑身體能力就能實現高跳和遠跳,但掌握輕功的人能做到更多。諸如東方不敗那樣垂直上牆也是輕功的一種。
要是能學會這個……不,不對。
修瑪很快否定了自己。就像不同地區有不同的魔術基盤一樣,體術的派係也各自不同,難以互通。她本能地意識到這不是自己能適應的能力,還是不要硬來。
大約半個小時後。
“我回來啦。”
樹後走出伍六七,還扛著一頭死鹿,扔在地上。他又去附近找來許多斷枝雜草,堆在旁邊。
衝修瑪一笑。
“就用這個對付一下吧。”
修瑪沒回答。從指尖燃起一點火焰拋出去,點起火堆,算是同意。
伍六七挑好地方切下兩塊,還細心地留下能用手拿著的骨頭部分,在火邊烤起來。
邊烤邊問。
“你們除了那個手環,沒有其他聯係方式了嗎?”
修瑪抱腿坐著。
“沒有。”
“那緊急集合地點之類的?”
“也沒有。”
“呃,也就是說根本沒法確定你的同伴會去哪裡啊。”
說完這話,伍六七注意到修瑪正盯著他,好像帶著點不可思議的神色。
他摸了摸臉,又看看周圍。
“我,怎麼了嗎?”
“沒事。”
修瑪隨口說著,目光下移。
伍六七好像明白了,連忙說道。
“放心,他們一定還活著。我能把你帶出來,就說明那個老頭肯定被打傷了。”
“廢話,我當然知道。”
“抱歉抱歉。來,嘗嘗吧。”
伍六七把烤好的肉遞給修瑪。修瑪接過來就咬上一大口。
她是真的餓了。人在傷口愈合後胃口就會變得非常好。味道就不提了,反正不至於餓得難受就行。
或許是幾口肉下肚,身體暖起來的緣故吧。修瑪終於想到了一件事。
“說起來,立香他們提到新野有一夥山賊,還考慮過怎麼收編來著。”
伍六七把一個葫蘆放在修瑪身邊,那裡裝滿了他去河邊打的水。
“哦哦,這麼說那山賊裡有從者?”
“好像是。當時我們打算留在下邳,就沒考慮山賊的事。現在這個時候,我覺得他們有可能以山賊為目標。”
“你打算去那邊看看?”
“廢話。就算不知道具體地點,隻要知道大概方向,邊走邊問就是。”
“那樣的話,我也跟你一起去吧?”
“你?”
伍六七豎起大拇指,擺出一個自認為很帥的pose。
“幫人幫到底,送佛送到西嘛。反正我也無處可去。放心,我很習慣在外麵走個十幾天的。”
“哼,隨你便吧。”
修瑪不再言語,低頭隻管啃著肉骨頭。
怎麼說呢,她也覺得自己態度不對勁。最起碼伍六七救了她一命,還療了傷,實在不該這個態度。
你說修瑪就是這種性格?胡說。她在迦勒底這麼長時間,也學了許多為人處世的方法,也懂得知恩圖報。士彆三日當刮目相看啊。
但現在的她實在按捺不住心中的煩躁。
為什麼會煩躁?分頭行動又不是第一次,怎麼會這樣安靜不下來?
當手裡的肉變成骨頭時,她大概明白了一點原因。
這次和過去還是不一樣,因為意外而分開,未來的情況完全無法預料。或許半路上會遭到襲擊,然後再也見不到他們。
見不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