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發難之前,她跟江以寧用視線聯係過,確定鬨大也不會給她家阿寧帶去麻煩,她才開始跳腳的。
看熱鬨不嫌事大的吃瓜群眾,幫張千雪將那些準備收尾離開的經偵警察,喊了過來,還怕隔得遠,警察沒聽清張千雪的話,好心地重複了幾遍。
警察看了看許茵,認出她是剛才那個不太配合搜查的年輕女職員。
因為她的不配合,搜查時,警方對她特彆留神,檢查也比其他人嚴格得多,所以現在可以肯定,這孩子身上並沒有可以物品。
現在看來,這孩子年輕氣盛,又帶點小姑娘的嬌氣任性,倒也不是不可能理解她的行為舉止。
為首警察輕咳了聲,道:
“我們已經仔細檢查過,檢查過程也記錄在案,沒有發現任何異常,如果誰不對檢查結果有異議,先請提交出有效證明,另外。”
警察頓了頓,看向許茵。
“這位小姐,口頭威脅他人,也是屬於違法的一種,如果彆人提出起訴,你也是要接受法律審判的。”
警察的語氣溫和,顯然隻是友好提醒,沒有過多乾涉的意思。
這種百姓私底下的口頭糾紛,一般都屬於民事案件,原則上民不舉官不究,提個醒就足夠。
許茵乖巧點頭。
“哦!我知道了警察叔叔!”
知道,下次還要乾!
張千雪見警察竟然不理會她的話,還對許茵和顏悅色,頓時又氣又急,有些口不擇言:
“你們聾了嗎!我說了,我看到她手上有可疑的物品!她就是商業間諜!”
警察耐心解釋:
“小姐,我們已經仔細搜查過,確定沒有找到任何可疑物品,希望你明白,我們不可能因為你一句‘我看到’就定一個人的罪。”
許茵從旁邊插嘴:
“你說你看到,我還可以說我也看到呢!張千雪,你是法盲嗎?凡事要講證據,懂不懂?想捶我,拿證據出來!不然你就是無故霸占社會公共資料,浪費警力!再胡搞蠻纏,警察叔叔有權把你抓回去教育的!”
說完,她借著警察看不見的角度,對張千雪做了抹脖子的手勢,張唇無聲地說“給我等著”。
“哼!完事了,趕緊讓大家離開吧!”
張千雪心臟一緊,脫口而出:
“等等!我有證據!對!我看見許茵手上有一個儲存器,就一節手指頭那麼大,半透明的!裡麵全都是她盜竊的資料!肯定是被她藏到什麼地方,你們趕緊再認真找一遍!”
“對了!剛才許茵跟江家那個女人接觸——”
這才對嘛!
終於說到點上了,害她費那麼多口水,說那麼多話!
許茵毫不客氣地打斷她:
“先不說我沒有那種東西吧!張千雪,你可真厲害啊!一個儲存器,你都能看見裡麵是盜竊來的資料?你電子眼啊?”
這下,警察也將懷疑的視線轉落到張千雪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