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基金剛剛成立,可以拿來運作的資金隻有不到兩百萬美元,這筆錢看似不少,但實際上一旦進入國際炒彙市場,這麼點錢連點水花都掀不起來,隻能是跟在彆人後麵撿些殘羹冷炙來吃。也許有人會說對衝基金最大的操作手法是高杠杆化的運作,拿一分錢當一塊錢花,但實際上杠杆的運作沒有那麼簡單,對衝基金的錢也是錢,是死物,不可能自己翻番。要想運作杠杆,一是有投資者的風險投資注入,另一個就是有銀行的大數額貸款。而如今的PAI基金才剛剛成立,一沒有名氣二沒有信用度,哪來的什麼杠杆可以運用?
所以說對於目前的李再安來講,要想在短時間內贏取一定的利潤回報,必須走風險更高、回報更高的路線,針對於此,他首先想到的一個路子就是“定期收益權交易”。
所謂“定期收益權交易”,實際上與後世各個銀行推出的理財業務差不多,隻不過風險度更高,因為這年頭運作這種金融交易的,本身就是一些成規模的風險投資公司。
如今才是91年,美國自1933年以來施行的《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還沒有廢除,作為主要金融機構的銀行,還不允許從事高風險的投資行為,金融業與證券業還是兩個隔離的行業。在這個時候,做風投的基金很難從銀行獲得巨額的貸款,有些時候,為了能夠籌措資金,同時又不放棄對那些前景看好的企業的股權持有,一些跨國性的風投基金就搞出了這種“定期收益權交易”的手段。
像紅杉基金投資思科公司時,就有思科公司定期收益權交易的出售,其具體方式就是紅杉將自己手中掌握的思科公司股權拿出來,分成若乾份,然後將每份由交易日開始向後一年、一年半或是兩年期間的潛在收益估值賣出。不管哪個公司接下了其中一份的交易,那麼當這份收益權到期的時候,無論是思科公司股份上漲所帶來的收益還是股權分紅帶來的收益,都是這家公司的。如此一來,如果當年度思科股份帶來的收益高於收益權估值,那麼多出的部分就是該家公司的盈利,反之,如果當年度收益低於收益權估值,該家公司就要承擔差價的損失。這樣的交易不影響紅杉資本對思科公司股權的持有,同時還能在短期內為紅杉籌措到一筆很客觀的流動性資金。
明眼的人很容易就能看出來,這種收益權的交易風險很大,因為盈利預期的風險有兩個因素,一個是投資的公司本身經營的預期,說白了,就是這股份是看漲還是看跌,另一個則是風投公司對股份收益的估價高低。而這種交易形式本身的優勢,則是能讓一些中層的玩家拿到中意公司的股票。舉個例子,還是思科公司的股份,你看好它的行情打算一次吃進一千萬股,這時候問題出現了,股市不是你一個人的遊樂場,你看好一隻股份,整個股市中參與交易的人還不知道有多少人看好呢。你有足夠的資金,也有吃進一千萬股的決心,但股市上是否有那一千萬股讓你吃進啊?要是大家都看好,持股的人死抓著不放,每天股市成交量就五十股,你一千萬股要吃到什麼時候才能吃夠?如果任何一支有前景的股份都能放量讓人隨便吃進的話,那21世紀的中國就真的無敵了,納斯達克上市的哪家公司買不下來啊。
在美國廢除《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之後,銀行進入證券行業,各種各樣的金融衍生商品實際上就是在這種收益權的基礎上出現的,大批的風投公司將手中掌握的各公司股權抵押給銀行,由銀行轉成理財項目出售給銀行客戶,這種鏈條式的金融手段,才是風投公司轉嫁風險、銀行謀取暴利的最根本方式。
李再安有著兩世為人的經曆,前世存留在大腦中的記憶,令他能夠更加自如的規避風險,準確的把握住存在巨大盈利空間的投資項目。而與此同時,如今的巴西連同除古巴外的整個南美,幾乎都是美國人的大後院,美國的投資企業、吸納投資的基金代辦處在巴西幾乎隨處可見,這又為李再安的斂財計劃創造了絕佳的外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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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I基金草創,沒有慶祝酒會,沒有齊全的部門,甚至連基本的辦公設施都沒有,可這些在李再安眼裡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已經邁出了一步,重要的是,他手頭上已經有了一些投資的方向。而這些所謂的投資方向,就是堆砌在他眼前的那些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