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七夕節與“牛郎”和“織女”的愛情故事有關,但不能因為這個愛情故事,就想當然地把七夕當成是情人節。
況且,還是兩顆永遠都不能相會的牛郎、織女星。
七夕節,又稱乞巧節。除了牛郎織女的故事,更重要的是乞巧,是女孩子向上天乞求智慧和靈巧。
又或者說是在向“織女”乞巧,因為織女是紡織女神,出了名的智慧和心靈手巧。
可見,七夕節習俗所紀念的,更多的是“織女”這個人,而不是她和牛郎之間的愛情。
七夕節是女子的節日,跟男子沒什麼關係,跟情啊愛啊就更扯不上關係了。
最多不過是,女子在乞求智慧靈巧的同時,順帶乞求一下自己的姻緣。
所以,把七夕節當作是情人節,是不妥當的。
而元宵節和上巳節,才是浪漫的節日,才更加適合被稱之為“情人節”。
首先,元宵節。
在古代,未出嫁的女子,特彆是大家閨秀、小家碧玉,都是“三步不出閨門”,平時很少被允許出門。
但到了元宵佳節這一天,未出嫁的女子則可以出門遊玩。
晚上的賞花燈,更是一個交誼的好機會。也是未婚男女之間,相互認識的好機會。
大家閨秀,小家碧玉,青年才俊,在浪漫的燈會中穿梭,物色著自己心儀的對象。
此外,元宵燈節期間,還是男女青年與情人相會的時機。
很顯然,元宵節更適合被稱之為“情人節”。
其次,上巳節,也就是三月初三。
和元宵節一樣,三月初三這一天,未出嫁的女子也是可以出門的。
元宵看燈,而三月初三,則是外出踏青。
在這一天,上至天子諸侯,下至庶民百姓,都停下勞作,穿上新衣,沐浴祭祖,然後踏青賞春,結伴遊樂。
無數的單身男女們,便可以在這一天相遇、相識、相知、相戀。
這是最浪漫的一天。
是以,三月初三這一天,也可以被稱之為“情人節”,甚至比元宵節還要適合一些。
如果拿三月初三,和七月初七的七夕節相比。
首先,“三月三”由上古伏羲和女媧神話演繹而來,比最早的記載“七月七”的,東晉葛洪的《西京雜記》,要早了1000多年。
其次,三月初三在春天,而七夕在夏天。
比之“七月流火”的炎炎夏日,楊柳婆娑,春暖花開的春天,顯然更適合談戀愛。
綜上,把元宵節和上巳節,尤其是上巳節,稱之成為“情人節”,顯然比七夕節更加合適。
當然,對於真心相戀的戀人來說,哪一個節日是“情人節”,其實並不重要。
正如有一句話說的一樣,對於真心相愛的戀人來說,每一天都是“情人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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