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處理定調(2 / 2)

鄭聞悟聽到這些,心中不禁一陣驚悸。聽他說的這話,蘇先同是絕對不會輕饒馬飛凡的。

他原本以為蘇先同會從輕處理,但現在看來,這家夥又要從重了。他心中不禁有些失望和沮喪。

鄭聞悟心驚膽戰,隻覺得一顆心又提到了嗓子眼。

難道這蘇先同又以出爾反爾?自己剛才的一番勸說,說得口乾舌燥的,剛剛所做的努力難道都白費了嗎?

椰島路派出所所長蘇先同話鋒突然一轉,“可是小老弟的話確實有道理令人信服,我作為派出所負責人必須給予應有的尊重和重視。他的麵子我也不能不給,”

“這樣吧?我可以考慮將其當作一般的猥褻侮辱案件進行處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於涉及到違法情節較輕且對受害人並未造成嚴重傷害的強迫性猥褻及侮辱行為,尚不至於構成刑事責任,可以按照《治安處罰條例》進行懲處。”

“就以普通的猥褻侮辱案處理吧。”

聽到這番話,鄭聞悟心中原本緊繃著的那根弦終於鬆弛下來。

鄭聞悟懸著的心再一次又放下了。

椰島路派出所所長蘇先同沉思了片刻,接著解釋道:“治安拘留的期限是根據違規行為的嚴重程度來決定的。治安拘留最少一天,一般不超過十五天,若存在多種違規行為需並罰時,合並處罰最長二十天。”

“馬飛凡猥褻、侮辱兩者兼而有之。鑒於馬飛凡的猥褻和侮辱兩種行為均觸犯了法規,按照《治安處罰條例》的規定,應實行合並懲處,總計拘留二十日。”

鄭聞悟道:“蘇所長,這個二十天的拘留期限是不是太長了?是否可以考慮稍微縮短一些呢?”

蘇先同所長對於鄭聞悟的疑問,給出了明確的回答:“按照《治安處罰條例》的規定,對於馬飛凡的猥褻和侮辱兩種行為,我們必須進行合並處罰。”

“合並處罰的最長期限是二十天,這是法律規定的最低限製,我們不能隨意縮短。”

“如果我們對馬飛凡的處罰過輕,就可能無法起到應有的懲戒和警示作用。”

蘇先同再次強調,“我們必須確保法律的公正和威嚴,讓所有人都明白違法必究,不能讓犯罪分子逍遙法外。而且,對於受害者而言,這也是一種公平和正義的體現。”

椰島路派出所所長蘇先同最後說道:“這個決定並非隨意作出的。”

鄭聞悟聽後,不再言語,他知道再說什麼的話,也是沒有用的。

然後事情並沒有因此完結。

椰島路派出所所長蘇先同接下來的話,讓鄭聞悟猝不及防,“除此之外,除了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法律援助和保護,我們還需要對受害者進行心理疏導。”

“對於受害者的女服務員來說,她所遭受的心理創傷往往比身體上的傷害更為嚴重。這不僅是為了幫助她平複內心的創傷,更是為了確保她能夠重新回歸正常的生活。”

椰島路派出所所長蘇先同繼續說道:“除此之外,馬飛凡還有責任去取得受害者的諒解。他需要誠懇地向受害者道歉,承認自己的過錯,並積極配合賠償事宜。以彌補給受害者帶來的損失和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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