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這一次,那些曾經熱烈誇獎過他的讀者,卻在新寄來的信中對他說:“你真讓人失望。”
“不敢相信你竟然支持這種觀點。”
“這本書真的是您寫的嗎?您是不是找了代筆?”
“退錢!我真後悔花錢買了你的新書!”
其實這本書銷量很不錯,他收到了誇獎的信遠遠多於批評他的信。
可是一封批評信可以毀掉一百封表揚信帶給他的好心情。
特彆是,這些批評信的主人很多是他的上一本的讀者,他們曾經熱烈的和他通過信,他們那時候是那麼喜歡他的作品。
他以為他們已經成為了朋友。
西蒙對這件事耿耿於懷了很多年。哪怕轉行做了審稿人,都還能清晰記得當年的恐慌。
......還有被背叛了的委屈。
“讀者是很薄情的。”他歎了口氣,說出他花了許多年才悟出的道理。
他們能把你托上神壇,就能把你打入地獄。
西蒙看向黑發少年的目光很是複雜。
他才14歲!
這是他的第一本書!
要有多敏感細膩的心,才能這麼早就察覺到這一點?
林無咎伸了個懶腰,頭發有些蓬亂,襯得他多了幾分符合年齡的俏皮,他眨了下右眼,笑嘻嘻地說:“所以我會看他們的信,但是我可能永遠也不會回信。”
西蒙忍不住伸手幫他整理一下亂發,真心實意地說道:“您真溫柔。”
他知道蘭斯不會在乎那些抨擊。這點從他看了報紙上惡評反而哈哈大笑可以看出。
他選擇這麼做的唯一原因,其實是為了讀者。
隻要保持合適的距離,就可以讓讀者繼續抱有美好的幻想,不必經受幻想破滅後的悲傷和憤懣。
“哈哈哈,還是第一次有人這麼說。”林無咎後退一步,避開了西蒙的手,歪了歪頭,臉上依舊是讓人捉摸不透的誇張笑容,“扯了那麼多,其實隻是因為我想偷懶而已。”
西蒙但笑不語。
就在這時,門被從外麵敲響了。
一個稚嫩的聲音在外麵響起,“蘭斯先生,您在家嗎?”
“在家。”林無咎打開門,低頭看到了一個矮小的臟兮兮男孩。
哦,是那個學藝不精的流浪兒。
他在監獄裡時,他來找過他一次。不過那時候他告訴的消息很普通,他就給了他幾便士。
這還是他搬到新家後他第一次來找他。
他扭頭看向西蒙,笑眯眯地下達逐客令:
“西蒙,我就不送你啦。”
西蒙若有所思地看了幾眼規規矩矩站在門口的小孩兒,沒說什麼就離開了。
“進來吧。”
林無咎關上門,轉身看向有些局促不安的小孩兒,“坐啊。”
“不,不用了,我身上臟。”小孩兒直接開門見山說道:“今天淩晨過後,工人路發生了一件謀殺案,也許您會感興趣?”
林無咎眼睛一亮,“說說!”
“一輛貴族的馬車在經過工人路的時候突然翻車了,車夫暈倒,而坐在馬車裡的紳士卻摔斷了脖子。死者叫米利,聽說是什麼阿瑟子爵的私生子。”
“死者和誰有仇?”
“這我就不知道了。”
阿瑟子爵?林無咎隱晦瞥了一眼書桌,西蒙忘記把信拿走了。這個阿瑟子爵和給他寫信的阿瑟子爵是同一個人嗎?
死者是他的私生子的話......是豪門繼承權爭鬥下的炮灰?
感覺會是很有趣的寫作素材呢。
“這條消息價值五先令。”林無咎從口袋裡掏出一枚硬幣彈給他。
小孩兒準確無誤地抓住了這枚硬幣,然後一個轉手間硬幣就消失不見了。
林無咎笑眯眯:“如果你還能得到這件事的進一步信息,我可以給你更多錢。”
小孩兒的眼睛更亮了。
林無咎提醒道:
“你可以發動你的小夥伴們一起打聽這件事。”
小孩兒興奮點頭:“好,我會儘力打聽的!”
“等等。”
小孩兒停下離開的腳步,好奇地轉頭看著他,“您還有什麼事?”
“之前忘記問了,你叫什麼名字?”
“尼特,尼特·魏爾德。”
魏爾德。
林無咎感興趣地勾起嘴角。
又一個魏爾德。是卡特的親戚?
“你還有其他親戚嗎?”
“沒有,我是孤兒。”
“你家住在哪裡?”
尼特警惕而圓滑地說:“我無家可歸。”
林無咎也沒勉強他,笑嘻嘻地放他離開了。
“傑克,你覺得尼特怎麼樣?”
正在打瞌睡的傑克突然被cue到,撩起眼皮懶洋洋地看了他一眼,打了個小小的哈欠。
“一個普通的小孩兒啊,還能怎麼樣?”
看來尼特沒有繼承龍騎士祖先體內的龍血啊。
也是,都幾百年過去了,那丁點龍血不知道稀釋多少回了,能傳下來才是奇跡。
傑克又迷糊了一會兒。
魔鬼其實是不需要睡眠的。
他純粹是無聊,所以用睡覺來打發時間。
他再次睜開眼睛時,就看到蘭斯正坐在桌前正在寫信。
他好奇地湊過去看了一會兒,發現他是在給阿瑟子爵寫回信。
“你不是說不會給讀者回信嗎?”
“計劃趕不上變化。”林無咎雙眼閃閃發亮:“沒辦法嘛,我實在是太好奇了。”
豪門恩怨和謀殺,多刺激的題材。
......
又一天早晨。
阿瑟子爵慣例問管家:“有回信了嗎?”
他其實根本沒抱有希望,隻是習慣性問了問。
“有了。”
“嗯,我就知道沒有,你下去......什麼?!”他一個機靈,睜大眼睛,難得露出了一個傻乎乎的表情。
他迫不及待拆開信,如饑似渴地看完,臉上如夢似幻的表情漸漸充滿了疑惑。
卡文迪什先生似乎很關心他的婚事和家庭?
這是什麼意思?
莫非是想給他做媒?
......
奈爾煉鋼廠。
博格沉默地操作著機器,麵無表情,隻有他自己知道他的心臟跳的多麼厲害。
前天,他和幾個工友殺了一個貴族。
很輕鬆,很隨意,不比殺死一隻狗困難。
他生前很高貴,很有錢,是他們無法高攀的上等人,但是他的命和他們的一樣脆弱。
他死後,風平浪靜,隻有一份報紙在疙瘩角報道了這場意外事故。
似乎所有人都以為這是一場意外。
沒人知道,這其實是他們複仇的第一步。
他們其實本來隻是想教訓一下米利的,揍他幾拳,讓他不敢再像瘋狗一樣攀咬。
誰知道米利做賊心虛,以為他們是來找他報仇的仇人,把自己曾經犯下的罪行交代了一乾二淨,痛哭流涕向他們懺悔求饒。
他虐殺了許多流浪漢,沒有理由,隻是因為他心情不好,而流浪漢消失了也不會引起注意。
他們都失控了。
不小心扭斷了他的脖子。
博格揚起嘴角,愉快地哼著歌。
他第一次覺得自己擁有強大的力量。
布魯斯是骷髏會的人。
他說骷髏會現在雖然被一些惡棍把持,被冠以□□的惡名,但是它曾經是工人的組織。曾經工人們聚集在一起發聲,共同抵抗強權和暴力。
骷髏會的骷髏,分明指的是一具又一具無處可歸又沒有葬身之地的骸骨。正是他們。
布魯斯認真的告訴他們,“總有一天,舊的骷髏會會覆滅,我們會組建屬於所有工人的新骷髏會!”
為了那一天的到來,博格們追隨布魯斯,加入了骷髏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