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芊芊 人沒事(2 / 2)

慕容芊芊 鳥與猴的家 4140 字 11個月前

副分局長:那就是說,不到四十八個小時是吧?根據法律,四十八個小時之內,失蹤是不成立的。

小組長:副分局長,屋主家瓦斯桶完整無缺,現場沒有燒焦痕跡,不能以氣爆案結案。

副分局長(飆罵地說):我是副分局長,還是你是副分局長?!輪到你教我怎麼辦案了嗎?!不用瓦斯氣爆結案,你說,這麵牆是怎樣破了這麼一個大窟窿,你能有更合理的解釋?!

副分局長(接著說):再說,房子的損失有保險公司賠償,屋主的老婆跟小孩沒在現場,那就是平安無事。人家屋主一點損失都沒有,我們警方不就連調查都省了。你不趕緊結案,跟自己過不去嗎?

小組長(無奈地說):我隻是說,這裡沒有發生氣爆。

副分局長(飆罵地說):辦案注重結果!糾結細節隻會讓自己瞎忙乎!我們警力還不夠緊張嗎?你要是浪費好幾天去調查,就算最後查出了牆上出現大窟窿的原因,能改變這個事實嗎?既然什麼都不能改變,又沒有財物損失跟人員傷亡,那有調查的必要嗎?

副分局長(接著飆罵地說):就是你這種老東西,死腦筋隻會鑽牛角尖,給長官帶來多少困擾,不懂得擅用與分配警力,難怪到六十多歲了,還隻是一個小組長。

副分局長飆罵得小組長一句話都不敢吭,低著頭,什麼話也沒說。副局長轉頭對著阿龍,收起跋扈的樣子,用比較和顏悅色的語氣說話。

副分局長(和顏悅色地說):這位先生,就照我說的這樣吧。這麵牆破這麼大窟窿這件事,超過警方能解釋的科學範圍,所以,由保險公司賠償你的損失,我們警方用氣爆的理由結案。至於你老婆跟小孩不知去哪這件事,你要不要先聯係其他家人,等等

消息,說不定在四十八個小時之內,就有消息了,那樣警方就能把警力,用在更急迫的案件上。

副分局長的提議,雖然不無道理,但是阿龍怎麼會願意接受這種搓湯圓的提議。正要反對時,副分局長的手機響了起來,隻見他急急忙忙地把手機接了起來。

副分局長:姐夫,今天找您一天了,怎麼現在才回我電話啊?

警政署高官(生氣地說):我今天一整天都在開會,你有問題啊!留了二十幾個留言!

副分局長(和善的口氣):姐夫,我那不是著急嘛。今天是姐姐的生日,都九點快半了,您怎麼還沒有回家幫她慶生呢?姐姐會生氣的。

警政署高官(不高興地說):我的事情還沒忙完,還要一個小時才能離開警政署。

副分局長(笑得滿臉猥瑣地說):姐夫,我就知道您忙,我幫您準備了一條鑽石項鏈,我等一會送到您的辦公室,您晚上拿回家送給姐姐吧。

警政署高官:不用這樣白跑一趟了,你把項鏈拍一張照,發給我,告訴我多少錢,讓我心裡有個底,等一下你也會去參加你姐的生日宴會,不是嗎?就跟你姐說,姐夫知道今天晚上要忙到很晚,早上遇到你的時候,讓你幫姐夫轉交給她的。我再過一個多小時就會回家了,到時候我再補上一束花,你姐就會開心了。

副分局長(高興地說):知道了姐夫,我會幫您哄姐姐的,那晉升的事,進度怎樣了?

警政署高官:提案交上去了,其它的還要疏通疏通,沒這麼快,最近不要出什麼大紕漏,知道嗎?

副分局長(高興地說):好的姐夫,我們見麵再詳細地聊聊。

說到這裡,通話就結束了。隻見副分局長轉頭麵對著小組長。

副分局長(收起笑容地說):薛組長,這裡就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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