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哪知道,琳琅和板栗,這會兒早就走出去很遠了。
琳琅有小蜜蜂弄的地圖指示,走的都是捷徑,再加上琳琅也知道,一開始一兩天,不能歇,得走快點,免得劉家人追上來了,所以走的很快,劉家人想找到,漫山遍野的,他們哪能知道,她們去了哪裡,畢竟山間小路太多了,一條通往這兒,一條通往那兒,他們就是沿著山間小路追,也很快就會失去方向,不知道該沿著哪條路追較好,所以琳琅已經成功將劉家人甩掉了。
等到第二天晚上琳琅和板栗睡覺,琳琅偷偷看小蜜蜂裡,對劉家人的監控時,就發現,他們找的範圍,離自己最近的,都有好幾十裡,徹底不用擔心了。
板栗並不知道琳琅的最終目的地是土匪寨子,而不是什麼鎮上或縣城,然後去當丫環,因為她不知道琳琅帶著她繞來繞去的山頭,是通往哪裡的,隻想著,隻要有路,肯定就會通往有人煙的地方,畢竟要是沒人煙,也不可能出現路,所以看一時沒找到人,倒也不著急。
倒是琳琅看劉家人應該追不上她們了,便放下心來,走的慢了,畢竟她要慢慢走,好修煉武功。
不但她要練,板栗也要練,就算她以後給人做丫環,起碼有自保能力,總是好的。
當下琳琅便道:“我們是女孩兒,在外麵要有一定的自保能力,我來教你練一套拳法吧。”
板栗驚奇地道:“你怎麼會什麼拳法?”
琳琅道:“我經常在山上打柴,認識了後山的老獵戶,你應該有聽說,他年輕時曾經當過兵,打過仗吧,我這拳法,就是跟他學的。”
其實才怪了,不過是琳琅想出來的,糊弄其他人的說辭罷了。
關於琳琅說的那個人,板栗倒是聽過的,不過因為那個老獵戶是個怪脾氣,而且看起來好嚇人,板栗等小姑娘,根本不敢接近他,所以她也是沒想到,琳琅竟跟那個老獵戶打過交道,還跟他學過拳法。
當下板栗便道:“行,你教我吧,我會幾招,以後進大戶人家當丫環,彆人就不敢欺負我了。”
琳琅看板栗願意學,當下便教起了板栗。
雖然十天半個月,對新手來說,可能沒什麼用處,但起碼會一些躲避的方法了,這總也有好處。
當下琳琅跟板栗兩人,一邊習武一邊往前走。
中途琳琅發現了一個小溪,撈了兩條魚,用隨身帶的打火石生火,烤熟了,兩人吃了個飽。
其實琳琅也可以打野雞野兔吃的,隻是野雞野兔沒魚好處理,琳琅偷懶,就隻弄了魚,要不然,依琳琅的手段,想吃什麼就能吃到什麼的,畢竟這兒遠離人煙,山上野味不少的。
這期間,琳琅兩人也碰到過人的,畢竟既然有路,就說明會有人經過,這樣一來,會偶爾碰到人,也很正常。
不過琳琅兩人沒跟這些人打交道,畢竟誰會跟路過的陌生人打交道啊,倒是路過的人,看兩個小姑娘在荒僻山路上行走,覺得奇怪,想著這是誰家的姑娘啊,進山進的這麼裡,不怕碰到野獸之類的東西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