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商業婚姻18(1 / 2)

很快沈老爺子就不行了,掛了。

而掛了之後,外界就在猜測,以後沈氏由誰掌管。

很快就有兩個律師,拿出了兩份遺囑,一份是立沈聿父親為繼承人的遺囑,另一份則是立沈楓為繼承人的遺囑。

——沈老爺子也是老糊塗了,他將兩份遺囑,不但不由一個律師處理,還分給兩個律師處理,這是巴不得他死後,沈氏內訌起來呢。

其實這也是他矛盾的心理所在,直到死,也拿不定主意由誰繼承。

可笑沈老爺子英明一世,到老這樣糊塗,讓其他家族企業的人估計要笑掉大牙了。

當然了,也會引以為鑒,估計其他人家看沈家這樣亂搞,導致股價暴跌,自己家會小心謹慎了。

沈老爺子死了後,這一世的沈聿沒跟沈楓搶沈氏,因為他們不用搶——彆忘了,這一世有一個大改變,那就是,沈老太太還沒死,所以,他們就算不搶,就算沈老爺子要將沈氏交給沈楓,那也隻能交一半,因為另一半,是屬於沈老太太的!

也就是說,大房天生就占有沈氏一半股份,然後老太太、沈聿父親,甚至沈聿手上,都有股份,雖然隻有一點點,但加上沈老太太的那一半,天生就是大頭!

而這,也是沈聿之前隻轉移財產,不去沈老爺子跟前爭寵的原因,因為,隻要沈老太太不死,有沈老太太的股份在手,沈老太太這一支,天生就是大頭,能控製公司。

——當然了,處理完了沈楓,又要麵臨一個問題,那就是沈老太太可能偏心小兒子沈二叔,到時她的那一半股份,要是給小兒子的話,沈氏的內訌就會繼續。

所以說,沈老爺子糊塗啊,彆人家都是在老了後,就將大部分股份轉移給下一代,手上隻留一點點,這樣起碼可以保證企業不出事。

沈老爺子呢,將那麼多股份握在手上,就是不交出來,現在好了,過世了,明麵上說是將沈氏交給沈聿父親或沈楓,但事實上,他手上的股份,作為遺產,就要有一半歸沈老太太了,沈老太太要也是糊塗的,到時不將這一半交給大房,那沈氏還要出事。

好在沈聿早就想好了退路,沈氏的資產已經轉移光了,除非他執掌沈氏,再用合作的方法將沈氏的窟窿填回來,要不然,就算沈老太太一樣糊塗,將她手上的股份給沈二叔,沈二叔得的,也跟沈楓一樣,是個空殼。

卻說沈楓看沈老爺子說讓自己繼承沈氏,當下自然高興。

但仔細一核算,媽呀,沈老爺子手上的股份,沈老太太要占一半,剩下的一半才是他的。

然後沈老太太一家幾口還有點股份,全部加一起,就是最大股東,沈氏就是交到了他手上,他不是最大股東,也當不了董事長啊,這不是鬨呢?

再加上沈家大房那邊,還有一份公證過的遺囑,導致沈老太太那一支的人,一口咬定他的遺囑是偽造的,雙方扯皮下,沈氏股價,那是“哐哐哐”地往下掉,再這樣掉下去,自己就算得到了這些東西——大概一千五百億的資產——到時彆因股價跌的太厲害,不值一百五十億了,那到時得的,就要比沈家大房手上那份遺囑還要少了。

這裡說一下兩份遺囑有什麼不同。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