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頭說了,原身是老實人,所以被張父這樣質問後,就不知道怎麼回答了,畢竟是啊,父母的錢,想給誰就給誰,她有什麼資格要。
隻是……一想到自己當年生怕家裡困難,輟學沒讀書,還辛苦工作,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省吃儉用,給父母那麼多錢,妹妹沒給,她想將錢要回來,父母還不高興,結果,父母更疼妹妹,願意給妹妹十幾萬,自己要,父母還罵她找父母要錢,不要臉,她心裡能好受嗎?
經此一事後,原身這個老實人,也終於清醒過來了,於是後來跟張父張母的聯係就少了,因為她知道,父母不喜歡她,那她何必還熱臉貼人冷屁股呢,讓他們跟妹妹相親相愛去吧,她就不摻和了。
也正因如此,所以這時張父說張芸芸回家,問她回不回去,琳琅才拒絕了。
一來,她不想看張父那嘴臉;二來,張芸芸可能有金手指,她也不想跟她接觸太多,還是離遠點好。
張父看琳琅不回去,也沒非要她回去,當下也沒說什麼,隻掛了電話。
不過琳琅估計,他是不太高興的,大概是覺得,大女兒很少回家,是白眼狼之類吧。
琳琅也懶得去想他是不是生氣了,反正是他們先對不起原身的,她還沒為他們那樣不公正地對待原身生氣呢,他們就先生氣上了,好意思麼。
再說了,她現在忙的很,因為要布置新家嘛,還有要上班——原身的工作,一個星期隻能休息一天,就算是周末,也要上班的。
而張芸芸就準備周六回老家看看,這個時間,也的確跟琳琅的工作時間衝突了。
之所以張芸芸不是周日回娘家,是因為周一就要上班了,他們想在自己家休息一天,回娘家也算短途旅行,總是辛苦的。
因琳琅沒跟任何人說買房的事,所以張芸芸自然不知道,隻以為琳琅還依然過著可憐的生活。
當下琳琅買好房子後,便跟原身老板說了辭職的事,說是準備做完這個月,就準備辭職。
畢竟這個月已做了半個月了,不做完,將錢拿了,不劃算啊。
因為是一個無關緊要的位置,所以原身老板自然也沒怎麼挽留,同意了她辭職的事。
當下琳琅便準備搬家的事。
結果等到月底,東西都打包好了,準備還剩三天,就搬家時,拆遷公告突降小區的牆上和群裡,說是原身買的房子要拆遷了。
隻拎了一些這個季節用不到的衣服到那個小區的琳琅,趕緊將衣服又拎了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