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身交了多年社保,限購的條件也達到了,隻要有錢,隨時可以買,所以琳琅就打算到時買一套,畢竟租房子住,哪有住自己家好。
既然要買房子,琳琅就開始看房子。
她決定多看看,選一個最合適的,免得想買就馬上買,也沒仔細看,等買了,才發現種種問題,那就不好了。
就在琳琅看房子的時候,周父周母也有打電話來問她的情況。
雖然去年琳琅沒回家,但周父還沒想過事情的嚴重性,覺得琳琅就是沒錢,所以才沒回來,等有錢了,就會回來了,從沒想過,他從來隻讓大女兒幫助照顧小女兒,從來隻從大女兒那兒拿錢,就好像天經地義一般,卻從沒想過,大女兒其實隻比小女兒大三歲,他們一直把小女兒捧在手心當寶,到現在每年還給小女兒很多錢上學,卻讓大女兒從十七歲就為家裡工作賺錢,去年大女兒說沒錢用,都沒想過給大女兒一點錢用,隻給小女兒,連過年大女兒說沒錢,都沒打算給大女兒一點錢,讓她買車票回家,這樣偏心的父母,當大女兒的芯子不再是那個傻傻的一直奉獻的大女兒,而換了異世之魂,對他們沒任何感情,還會聽他們的話,老老實實地繼續奉獻嗎?怎麼可能呢。
要是他們從此一碗水端平,不說補償大女兒了,隻將大女兒當年奉獻給家裡的錢補回去,琳琅對他們的態度可能都會好一些,結果,這人在琳琅說沒錢用後,不但沒打算給她一點錢用,還責怪她怎麼不進電子廠打工,連過年琳琅說沒錢,也沒想過給點錢,讓琳琅回來,那琳琅還搭理他們個毛線啊,讓他們一家三口親親熱熱去吧,她一個人生活,挺好的,還沒人催婚呢。
這會兒琳琅聽周父問她的情況,還是說沒錢,而且直接提了,讓他給她點錢用用,看他怎麼回話。
結局不出所料,被周父罵了個狗血噴頭,說她都這麼大了,還好意思找他要錢用。
周父大概是忘了,周影年紀也不小的事了,畢竟在他眼裡,周影就是孩子,於是當下琳琅便淡淡地道:“周影到我這麼大的時候,不還要花你們的錢讀書?怎麼我就不行?其實去年我沒錢用的時候,我就想說了,去年我才二十三,周影到時畢業都會二十四了,我二十三沒錢用,也沒見你給我一分錢用用,而周影到時二十三,你們還能繼續養著她,憑什麼呢?”
周父看她跟周影比,就生氣了,道:“她還在讀書啊!我當然要供她啊!你都工作了,憑什麼還要我供?”
“哦,就是說,我二十三歲,得辛苦打工,自己養自己,打工賺不到錢,你們一分也不會幫助我的;而周影,不用辛苦打工,坐在明亮的教室裡,舒服地上著學,相反,你們還會給她錢用,是嗎?聽聽你說的還是人話嗎?我有時候懷疑,我是不是真的是你們的女兒,要不然憑什麼我就這麼可憐,周影隻比我小三歲,就能那麼幸福呢?”
琳琅也不管周父周母聽了,有多惱火,準備說什麼狗屎的話,便將電話掛了。
既然周父不打算給她錢用,琳琅就能心安理得地不回家也不搭理他們了。
彆說他們是原身父母,要贍養之類,原身從剛工作,一直到去年的錢,都給了他們,這足夠抵贍養費了,畢竟法院判贍養費也不會太多,原身給的那些,能管很多年不用給,等原身給的錢抵光了再說吧。
再說了,周父周母現在還不到六十歲,才五十歲,她本來也不用給贍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