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次事件過後,不管是什麼時間,白天還是晚上,韓宥娜隻要見到BP,她們身邊就總是會跟著兩名以上的助理或者經紀人。
BP再也沒有單獨活動的自由時間,像是被人監視,雖然這樣的監視是因為要保護她們,但金知秀還是不自在極了。
而那次事件也給她們留下不小的心理陰影,剛剛出道不久的她們並沒有那樣近距離的麵對過粉絲,難免被粉絲的熱情包圍給嚇到。
JENIE還因此被社長說了一通。
事後,BP的總經紀人,特意來店裡道謝,感謝店員的快速反應和幫忙,並且給兩人送上了粉墨的簽名專輯。
至於韓宥娜的,是金知秀親自送來的。
說起來,她們的出道專輯韓宥娜早就買了,但金知秀出道後忙的根本腳不點地,彆說簽名了,就是上次休假見麵,也因為韓宥娜出門的時候忘記那專輯,而沒有簽到名。
她們四個人的簽名被簽在每個人專輯前麵各自對應的照片上,看得出,四個女孩寫的很認真,一筆一劃的寫上了‘to宥娜姐姐’,下麵則是一些話,最後角落裡是簽名。
這種TO簽專輯簡直就是每個粉絲都夢想得到的專輯!
金知秀來的時候,雖然Y公司門口已經沒有粉絲,但依舊跟了一個經紀人和一個助理等在門外,就像保鏢似的警戒。
金知秀遞給韓宥娜專輯,笑著說:“姐姐,我把專輯給你送來了。”
“哦?謝謝!”韓宥娜說:“其實你們的專輯我有買,放在家裡了。”
“沒事,那就收藏兩本。”說話的時候,金知秀抬起手,比了個‘耶’放在臉邊,腦袋一歪,很是可愛:“對了姐姐,我的那頁,你可以一定要看啊!”
金知秀心情不錯的和她說了幾句話,就被經紀人催促著離開了。
金知秀走後,韓宥娜打開金知秀簽名的那一頁,她居然在哪裡寫了篇小作文,很長很長的兩段話。
韓宥娜認真的看著,大致意思就是,從她當練習生開始到現在出道,身邊真心的朋友除了隊友之外,幾乎就沒有了,也沒有任何社交圈,一切都像從頭開始一般,唯有韓宥娜是她真心相待的朋友,希望這份友情可以長久下去。
其實金知秀寫下這段話交給經紀人檢查的時候,經紀人是不讚同她這麼寫的,因為她們現在是當紅女愛豆,誰也不知道,金知秀會不會被利用做些什麼,亦或是被拿來炒作,金知秀卻認為韓宥娜不是那樣的人。
如果韓宥娜人品差的話,就不會再她的練習生時期,就和她認識並且主動關心幫忙了。
況且,韓宥娜和公司的前輩關係都不錯,她看走眼,前輩總不可能看走眼吧。
在金知秀的堅持下,經紀人最後還是讓她把這份專輯送來了。
這簽名背後的一切韓宥娜都不知道,她看著專輯上四個人的留言,都從她們的字裡行間感受到了真心。
韓宥娜把專輯鎖進自己的櫃子裡,獨自一人在深夜值班。
後半夜,進來個鬼鬼祟祟的人,分不清性彆,韓宥娜也算見了很多私生,瞬間警醒。
那人穿著一件黑色的寬鬆外套和黑色長褲,鞋也是黑色的,戴著頂鴨舌帽還有口罩,隻能看到眼睛。
開口說話的時候韓宥娜才聽出來,這是個女生。
“那個,我想問問,你們這裡,能賣藝人的動向嗎?”
女生說話聲音悶悶的,可能是因為戴口罩的原因,所以韓宥娜一下沒聽清。
“抱歉,你說什麼?”韓宥娜說:“我沒聽清。”
女生的聲音大了點:“我想問一下,你們這裡可以賣藝人動向嗎?就是藝人什麼時候從公司離開,又是什麼時候進公司的,一條動向二十萬[1],行嗎?”
韓宥娜聞言,保持微笑的說:“抱歉,我們不做這些事的。”
“三十萬呢?[2]”女生不依不饒的說:“三十萬元可以嗎?一條動向三十萬元,你隻需要給我發一條短信,三十萬就到賬了。”
韓宥娜依然不為所動,微笑著婉拒。
女生離開後沒多久,天光大亮。
交接班的時候,韓宥娜特意叮囑兩個同事,遵守店規,不許售賣有關明星藝人的各種動向,任何消息都不行。
為了防止女生白天再來,她又說了這件事,讓他們注意安全。
女生到底是不是私生,又是誰的私生,亦或是狗仔,這誰都不知道,但買賣藝人動向這種事情,肯定不是什麼正事,還是要小心為上。
便利店和Y公司門臉相對,有人想要買藝人動向的事情也不是沒有,但那種捂得嚴嚴實實的人來,還是第一次。
晚上,當韓宥娜再一次值班的時候,那人又來了,還帶著相機。
韓宥娜看她買了一瓶水,就坐在窗邊的位置上舉著相機對著Y公司拍攝。
她微微皺眉,小聲提醒:“那個,店裡不讓呆太久時間的,而且貼了標識,禁止拍照。”
女生不為所動,依然我行我素的坐在那裡。
韓宥娜想要再次提醒的時候,女生開口,很不客氣的說:“我是顧客,你要趕人嗎?信不信我明天投訴你?”
女生說的話韓宥娜沒法反駁,站回原位,拿出手機悄悄地聯絡了Y公司門口的安保負責人。
這個聯係方式是上次粉墨被圍堵後,她拿到的。
消息發出去沒過多久,韓宥娜就看到Y公司靠近馬路那一邊的幾個房間都關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