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說無論是楊繼紅還是林小雅,都是等同於歸化民的地位。”
“是這樣的。”
“既然如此,三亞的奴隸勞動怎麼說呢?”
“這與本案無關。我可以不回答你。不過簡單說來,三亞存在的現象隻是暫時的,並非一種製度化的常態。這是我們在草創期間采用的臨時性應急性的手段。”
“這是否是一種虛偽呢?”
“我個人的看法是,元老院在使用奴隸勞動上不存在虛偽的。毋須諱言:奴隸是元老院的工業化進程中的‘燃料’或者‘消耗品’。元老院即沒有宣稱要拯救他們的靈魂,也沒有說他們是沒有進化不完全的人類。”
“還有一種言論認為,女仆作為元老最親密的生活伴侶,應該享有某些法律上的特權。畢竟元老院的理念是‘元老更平等’。法學口對此有什麼看法呢?”
“這顯然是不合適的。‘人人平等,元老更平等’,這才是我們的理念。”
“我不是在否定你們製定的法律,而是在提出一個現實問題。這個所謂的‘更平等’實際就是承認了人是不平等的。人如果是不平等的,那麼他們的處罰也將有階梯的。所謂元老犯罪可以得到豁免是明確寫入共同綱領的。那麼女仆作為元老身邊最信任親密的人,實際上是完全依附於元老的奴隸。他們的處罰難道不應該有階梯麼?引申開說,人人平等,但元老更平等這句話隻限於一代元老還是之後的曆代元老?”
馬甲想,關鍵的地方在這兒呢。這些都是敏感問題。如果被她揪到小辮子的話,又可以炮製出一片絕妙的布滿毒牙的妙文――說起來潘潘最近的中文寫作水平堪稱“暴漲”,馬甲很懷疑有人在給她做槍手,或者說,有人在使用她的名義寫文章。
最近此類文章很多,讓馬甲非常的擔心。在他看來此類文章在刻意的渲染“你”和“我”,突出群體差異,有分裂群體的嫌疑。
“關於元老更平等這一原則是否要延續到下一代,這有待於元老院的決定……”
“您自己的看法呢?”
“我的看法是元老的特權從二代開始逐步的予以削減――至少要削減到不要成為明文規定的法律。畢竟在法律的框架內也有很多可以回旋的餘地。至於你的前一個問題,我的看法是,給予她們某種特權是有危險性的。如果我們在楊繼紅案上給予某種優待,勢必會在我們的新社會裡形成一個‘包衣階層’――包衣是什麼你懂嗎?”
“類似馬木魯克吧。”
“大致是這樣。”
“臨高的包衣或者馬木魯克勢必會逐漸跋扈起來,淩駕於所有歸化民之上――其實現在已經有這樣的趨勢了。始作俑者還怕沒有後人學?因為你這就是承認了她們就是元老之下的第一特權階層……”
“被奴役的特權階層嗎?”
“欲被奴役而不得的人有很多。”馬甲說,“埃及馬木魯克、土耳其近衛軍還有滿清包衣,雖然是奴隸,卻全是淩駕於眾人之上的特權奴隸。我想您對包衣並不是太了解,那麼您總應該對馬木魯克和土耳其近衛軍在曆史上的作用知道的很清楚――我真心不認為這是一個好的製度。”
“有些元老可能認為,這起案件中對女仆不能給與一定的特殊待遇,是對元老尊嚴和特權的冒犯,你怎麼看待這個問題?”
馬甲含笑喝了一口茶:“元老更平等沒錯,但是,當事人並不是元老,人不是元老殺的也不是元老授意殺的――這暫且不論。關鍵在於元老的特權是屬於元老個人的――共同綱領規定的元老權益是我們的立國之本,是國之重器,不能隨意授予元老之外的任何人。如果今天楊繼紅的事情可以開出先例來,那麼我們今後的法製化進程就會徹底的無力化。元老是一個社會人,他不可避免的要和許多人接觸,建立社會關係。如果‘元老的親近之人’即可獲得特殊的待遇,那麼這個口子開得實在太大,而且也難以界限。所以我個人和法學會都主張,元老的特權隻限於本人,而不是元老周邊的人。否則將來不堪設想。今天越是對楊繼紅嚴格按照法律辦事,此類事情以後就越容易杜絕,否則您準備看將來出多少類似的‘損壞財產案’呢?”
“您的見地很有道理。”潘潘說道,馬甲意識到她說這句話是發自真心的。
“依法治國始終是我們元老院的宗旨,也是我們法學口追求的目標。”,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