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第二十三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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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塾開課的第一天就是考試,考完了試下午暫時沒有安排上課,而是給了半天假期,當然,還有蘇秀才布置的一大堆課業。

中午在老李家吃了飯,朱大成下午就跟李承福一起回了鎮上逛街。

“承福,你逛了這老半天到底要買什麼啊?”朱大成不好意思說自己腳都走痛了。

上次寫作業他隨口說了一句手都寫酸了,就被好兄弟說姿勢不對,給他的手腕上墜了一塊石頭,讓他練習腕力。

上上次他說想借一下好兄弟的考試卷,自己的找不著了,就被李承福以學習習慣好不好,監督他收拾了一整天自己的書房。

上上上次……

算了,不說了,說多了都是淚,反正他現在說話前都下意識地要三思,就怕自己又把自己給坑了。

李承福搖搖頭,其實他也不知道自己想買什麼,或者說家裡需要什麼。

對於現在這個時代,市場上有什麼他並不是很了解,而且他人小,之前家裡人都不放心他到處亂跑。

現在不同了,他表現出來超出同齡人幾倍的智商,加上好兄弟長得高大,又是鎮上的人,他每天要去鎮上讀書,也算是熟門熟路,所以現在他來鎮上,隻要是跟朱大成一起,家裡人都很放心。

“咱們隨便看看,有沒有什麼新奇玩意兒。”

李承福說著就想到上次那乞丐,他發現辣椒不就是機緣巧合嗎?

朱大成憨厚地應了聲,行吧,隻要是跟好兄弟一起,彆說逛街了,就是吃屎他都不在怕的!

兩人先去書鋪買了些紙,李承福還買了支筆,他之前都習慣用炭筆,但因為兒童發展規律,三歲的他還不能做非常精細化的動作,所以即使使用的是炭筆,他的字依舊跟雞爪寫出來的一樣。

而蘇秀才發現他自製的炭筆時,更是叮囑了好幾次要少用,不能養成習慣,到時候用起毛筆可就更難適應了。

所以李承福決定買支毛筆,好好練習一下自己那拿不出手的字。

“掌櫃的,老規矩一套。”

朱大成一進書鋪,就熟門熟路地和掌櫃打招呼。

掌櫃的也是認識朱大成的,這鎮上就那幾個肉鋪,朱家的最實誠,大家都愛去他家買肉,鮮少有人不認識朱大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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