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沉默一瞬放開盛意,再開口語氣依然平靜穩妥:“抱歉,我不太習慣旁人服侍。”
盛意見好就收,訕訕將藥瓶交到他手上:“剩下的你自己來吧。”
“多謝。”
盛意低著頭匆匆離開,手指隨著步伐輕輕晃動,男人視線下移,起了大霧的黑瞳裡清晰地倒映出她指上那抹鮮紅,仿佛空曠無際的深海突然開出一朵紅花。
盛意跑進院子裡洗了洗手,才想起忘了把碗拿出來,但一想到男人剛才一閃而過的冷峻眼神……算了,中午送飯的時候再去拿吧。
……不愧是男主,都人生低穀了,還能一個眼神把她嚇退。盛意默默捂住心口,等輕微的刺痛徹底消失,才搬把小馬紮坐在院子裡剝花生。
家裡總共就三間瓦房,其中一間是堂屋,平時吃飯見客用的,整天就那麼敞著口,連片門板都沒有。如今男人在她房裡睡,她就隻能睡在繼母屋裡,但轉眼已經五六天了,繼母隨時可能會回來,到時候她該去哪睡呢?
想起女主繼母那尖酸刻薄的嘴臉,盛意不由得長歎一聲氣。把一顆顆剝好的花生裝進缺口的碗裡。
昨天剛從地裡□□的花生還沾著泥,隨著一顆顆花生剝好,很快弄臟了她蔥白的手指,她卻不怎麼在意,一邊剝一邊心不在焉地想剛才給男人塗藥的事。
原文中的男主,對女主是一見鐘情,可她都跟男人相處好幾天了,半點一見鐘情的苗頭都沒看到,難道是因為自己把相遇的劇情提前了?
盛意越想越覺得有可能,畢竟原文裡男主跟女主初遇時,剛得了兩次大機緣,正是意氣風發的時候,人在高興的時候感情也比較容易泛濫,哪像現在的他,被最信任的師姐背叛不說,還要忍受傷痛的折磨,自然沒心情談戀愛。
反正先相處著吧,一見鐘情不行,就試試日久生情。盛意正盤算著,一塊土坷垃突然砸進麵前的碗裡,乾淨圓胖的花生頓時臟兮兮的。
她深吸一口氣,抬頭看向籬笆牆外,果然看到了老熟人——
盛倩兒,村裡最喜歡欺負女主的人之一。
“給你野男人剝花生呢?”她拍了拍手裡的土,毫不遮掩是自己乾的。
盛意沉默起身,走到水盆前洗手。
盛倩兒早就習慣了她的逆來順受,順著籬笆朝她走了幾步,繼續嘲諷:“二嬸走親戚快回來了吧,等她知道你弄了個野男人回來,看你怎麼交代。”
盛意把手上的泥都洗進水裡,直到手指重新變得白白嫩嫩才停下。
“你說你也是,就算想男人想瘋了,也不能隨便撿一個吧,都不嫌臟的嗎?”盛倩兒想到男人的容貌,便忍不住冒酸氣。她昨天隻是匆匆一瞥,就夢了一整晚,這才氣不順跑來找盛意算賬。
盛意充耳不聞,掏出帕子認真擦拭,盛倩兒被她的態度惹惱,當即從兜裡掏出一把瓜子砸在她身上。
“請你吃的,窮鬼。”
盛倩兒一臉倨傲,正要繼續出言羞辱,就看到盛意笑盈盈地端起洗到汙濁的水,她愣了愣頓感不妙,當即大聲嗬斥:“你想乾什麼?!我這身衣裳可是新扯的,潑臟了你……”
盛意一盆水潑過去,盛倩兒尖叫一聲扭頭就跑,汙水隻沾到她一點衣角便落地了。
“算你跑得快。”盛意輕哼一聲,一回頭就看到男人站在門前。
毫不誇張的說,這三間破瓦房因為他的出現,簡直蓬蓽生輝,是物理意義上的生輝。
“仙士,”盛意立刻站直了,“今日陽光很好,我扶您去後山打坐吧。”
雖然不能用靈力,但打坐調息汲取天地靈氣還是可以的,前天男人能走動後,她便每天扶著他去。
果然,男人沒有拒絕。
盛意當即跑去攙扶他,男人下意識看了眼她的手指,從自己傷口上染的血痕已經洗乾淨了。
女主家在村子中間,往後山去得穿過半個盛家村,正值半晌午,閒著無事的村民三三兩兩聚在一起閒談,女主扶著男人從村子裡走,半點沒有跟他們打招呼的意思。
反正在他們眼中,盛意這個人就是安靜孤僻的。
可惜她就算不打招呼,因著身邊人的存在,眾人的注意力也全在他們身上,有存不住氣的,直接小聲嘀咕:“整天招搖過市,都不害臊的嗎?”
村子裡一向沒秘密,盛意帶個受傷男人回來的事,當天就從村頭傳到了村尾。有無意間瞥見男人容貌的好事者,大肆宣揚他的容貌如何俊美、氣度如何非凡,引得眾人紛紛羨慕不已,都說盛意這次撿了個金龜婿,馬上就該大富大貴了。
可連續五六天了,也沒見有人來接男人,風向漸漸也就變了,野男人徹底變成了野男人,眾人在最初的羨慕嫉妒之後,便隻剩鄙薄了。
盛意隻當沒聽到,那人還想再說什麼,男人抬眸掃了他一眼,他頓時不敢吱聲了。
盛家村靠山,盛意所說的後山,其實是一片種滿小麥的坡地,正是初秋時節,麥苗翠綠一片,風一吹仿佛波浪,一層接一層的搖晃。
盛意扶著男人走到坡地最高處,正要陪他坐下,便聽到他平靜開口:“我不通凡俗,可是讓你困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