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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寰言又問:“你拿著那個名單,是從哪裡來的?”
如玉答:“我抄的啊?”
北寰言蹙眉:“從哪裡抄的?”
如玉道:“就是雪娘手上的一個賬本。”
“那賬本,你見過?”北寰言問。
如玉點頭:“我就見過幾次,是我去給雪娘彙報新婚姑娘的時候,無意中見到的。我每次去,如果看見那賬本,雪娘就會把它藏起來。”
“說重點,那賬本內容你見過?”北寰言複又問了一遍。
如玉道:“見過。有一次,我進雪娘的屋子,發現她不在。剛好那賬本就在桌上,放著,我好奇,就去看了一眼,裡麵記載的都是經常往來雛鳳樓的客人。記載的還有那些客人跟哪個姑娘成了事,付了多少銀子,支付方式……”
說道這,如玉似乎想起什麼,感慨道:“說實話,我還是第一次看見有人花五萬兩與公子共度春宵的。”
淩信本身沒怎麼聽,可聽到“五萬兩”的時候,注意力便集中了起來。
與公子共度春宵?
那好像是時均白易容,帶著寧遠銀號的銀票去競標北寰舞。
共度春宵,也就是說,時均白與北寰舞,他倆!
淩信反應過來看向北寰言。
北寰言連忙輕咳了一聲。
“……”
如玉的話被打斷,狐疑地看著北寰言。
北寰言道:“你繼續。”
“一般人不會這麼做,”如玉繼續說,“因為去那裡的人都知道,那些姑娘,第二日都會被綁著,墜入護城河裡溺死。一夜風流,花上幾千兩已經是極限了。”
“為何你拿過來的名單上麵,隻記了名字,官職。卻沒有旁的記載?”北寰言問。
如玉說:“我那時候怕雪娘回來,就隨便抄了一些。我本想著拿這個名單當護身符,自己用的。我年紀也不小了,不想在那裡當一輩子妝娘,我不想孤獨終老,我也想嫁人成家。”
北寰言眯著眼,手邊隨便拿起一本書冊,遞給如玉:“你來把這段抄給我看。”
如玉疑惑地眨了眨眼睛,緩緩起身,去案牘上,把北寰言讓她抄的那一段,抄了下來。
北寰言拿起如玉新抄的字,跟之前她狀告時候送的名單字對比。
筆鋒,字體結構,行筆習慣都差不多。
這名單確實是她親手謄抄下來的。
北寰言看了許久,才緩緩道:“你沒有說實話。”
如玉愣了一下,不知道北寰言說的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