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雛菊(十)(1 / 2)

會開花的雲 Dianthus 4026 字 2024-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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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的時候,楚雲家的家具終於送到了。不過他表示為了知晴的安全,會繼續暫住在她家客廳。儘管知晴說了這是一梯兩戶,除了他倆彆人根本進不來。

【這人就是耍賴!】知晴恨恨地說道:“你錢多燒的?租了房子不住。你要不退了隔壁房子,跟我分攤房租?”

“你可彆想占我便宜,”楚雲唇角輕挑,欠欠道,“我隻是在這件事水落石出之前暫住你家而已。”

到底是誰占誰便宜!

按照先前的規定,他倆周天一整天都呆在一起,先是接收了家具,組裝好,然後打掃房間。接著兩人一起去對麵商場吃了晚飯,便回家休息。

第二天,楚雲也是先送知晴去上班,然後才去警局。她下車的時候還剛好碰到了淩竹,被他調侃了好一陣。

知晴跟領導申請外勤,希望周二再訪冬寧市。報社領導覺得這個新聞可挖,便讓淩竹跟她一起去一趟。

其實,知晴已經說好了要和楚雲一起去,但是她沒法兒和領導說不讓淩竹去,畢竟她總不能說自己要和一個剛認識一個星期的警察一起去調查吧。

當天晚上楚雲做飯的時候,知晴便提議他不用一起去,有淩竹陪著就行。

楚雲當然不同意。於是第二天淩竹開著車來接知晴的時候,因為吃到了大瓜嘴角咧到了耳朵,“晴姐,你可以啊,這麼快找到男朋友了?這位是?”

楚雲隻報了自己的名字,然後直接坐進了後座。

淩竹覺得這個男人有點麵熟,但又想不出在哪兒見過,重要的是,他一生和善,從未宿敵,可是這個叫楚雲的人似乎對自己並不太友善。

知晴習慣性地伸手準備打開副駕門,被楚雲一把拉進了後座。

淩竹表示理解,也不多嘴。車開了一路,車內卻寂靜得可怕。終於,淩竹這個話癆忍不住了:“哈哈哈,那個,晴姐可能跟你說過我了。但我還是應該自我介紹,我叫淩竹,是晴姐的搭檔,主要負責攝影。楚雲哥?在哪兒高就啊?”

楚雲冷冷回道:“市公安局。”

“啊?!”淩竹顯然嚇了一跳,“不是,你們警察可以跟記者一起出外勤的嗎?不會犯紀律?不是我說啊,楚雲哥,你千萬不能中了晴姐的美人計!晴姐她啊,對男人向來是用完就扔的。上個月,我們做那個東鄉滅門案的專題,她呀就是——”

“閉嘴吧你!”知晴打斷了淩竹的話,要不是她坐在後座,一定給他腦門瓜子一下。

楚雲倒是不惱,看著知晴,笑了笑,“我知道。”

知晴明白他話裡有話。可有人在這,她也不好多說什麼,便跟淩竹說道:“付文成的案子在警局那邊就當意外結了,楚雲隻是自己好奇而已,不算以警察身份公乾。”

淩竹這個人大大咧咧的,完全感受不到車內不和諧的氣氛,以為知晴是在害羞,便繼續打趣道:“還有一次,我們追蹤一個大公司老總奸殺女下屬的案子,晴姐可是身先士卒,以身犯險,欸,你不知道,我就從來沒見過晴姐這麼——”

“淩竹!你找不到話說了是不是!”知晴再次打斷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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