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第 6 章(2 / 2)

以後娜娜大了也要嫁出去,房子肯定是留給男丁的。

“既然這話是瞎話,那其他的話自然也可以是。咱們就咬死了小鵬是早產的就是了。再說了,咱們又不是什麼大人物,沒人會一直關注。你瞧著吧,過兩天這胡同裡再有什麼新鮮事,就把這件事蓋過去了。走吧,去吃晚飯了。冬天飯菜冷得快,得趁熱吃。”

邱新梅慢慢坐起身,“她要住多久啊?”

小妹好辦,過幾個月落實了工作搬不搬出去都行。

回頭等她工作落實了,自己還可以托人幫她介紹個好點的對象。

可於淩住在家裡,真的是礙眼!

彆說什麼她也可以幫著做家務、照看孩子。

這種能把親生孩子都送人的女人,心狠著呢。誰知道私下會不會虐待自己的兒女?

真讓她在家裡住20個月,多膈應人啊。

而且,每個月還得給她15元。相當於他們工資的一成多都得給她。

添一張嘴吃飯,還要每月少掉15塊錢。這以後日子得緊巴了。

還好小妹三個月後應該就能做臨時工掙工資了。

於承蹙眉,“這件事確實有些難辦。她可能真的很久、很久都找不到工作。”

2000萬知青一下子回城啊,哪有那麼多工作安排給他們?

於家隻是北京城的普通人家,可沒什麼門路、人脈能給安排個工作。臨時工都彆想!

邱新梅不高興的道:“那不等於咱們養著她啊?還有,500塊啊!爸媽留下的房子和錢本來就應該是我們的。你可是爸媽唯一的兒子,小鵬是他們唯一的孫子。”

於承心頭也很煩,但也隻能勸慰道:“往好了想吧,因為那個工作你沒下鄉去遭罪。而且這八年500塊也早就掙回來了。”

哪怕開始的半年做學徒工,也是一個月有15塊的。

錢早就翻倍拿回來了。

說到這個,他其實也有點不滿。

邱新梅手頭有錢,總是拿去貼補娘家。

日積月累的,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了。

就不算老丈人不得不寫了借條的400,其餘零零碎碎加起來說不定三轉一響都夠置辦出來。

要不要供小妹讀高中?他其實是猶豫過的。

畢竟,她真的挺聰明。

但當時小舅子和人打架,自己腿都斷了還要賠人湯藥費、營養費。

當時是小舅子沒道理、先動的手。如果人家去告了,搞不好要留下案底。

老丈人把家底都掏空了,最後他們夫妻還不得不承擔了大半。

雖然老丈人寫了借條,但這樣一來他們手頭自然就不那麼寬裕了。

而且那些錢老丈人幾時能還上真的不好說。小舅子遊手好閒的,又沒個工作。

如今他順勢把邱新梅的錢管起來了,一個月就給她5塊錢零用。

她因為那400塊的事舌頭也短了三寸。這大半年領了工資就乖乖的交給他。

當時商量讓不讓小妹繼續讀高中,邱新梅就說讀完初中,謀求進機械廠宣傳科當臨時工是小妹謀劃了幾年的事。

眼看都要水到渠成了,不如就成全她。

父母過世六年,他們把幼妹養到讀完初中,仁至義儘了。

當時剛因為小舅子花了一大筆錢,而且他想考證漲工資,還需要私下送師傅禮,就順水推舟的答應下來。

小妹也沒什麼異議,很順從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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