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子,法院也難辦。
此後,法院又組織了調解。
除了調解之外,還有立案、證據交換等環節,都需要當事人到場。
鄒樂為臨近畢業,比較閒,隻要收到通知,每次都積極參加。
她的訴求沒變過:道歉。
那個阿姨的家人,就沒有那麼清閒了。
他們家庭不貧困,但也不是富裕到能夠天天沒事做的人家。
每次來法院,都是那個阿姨不同的家裡人。
有時候是她兒子,有時候是她女兒,還有時候是女婿。
這樣耗下來,鄒樂為還好,但是那個阿姨的家裡人先受不住了。
他們都有工作,也有孩子要照顧。
後來甚至有一次,他家直接沒人來。
最後,因為原告遲遲拿不出有效的證據,根據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法院最終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要求。
畢竟,法官從業多年,他明白這種案子看起來小,但是一旦處理不當,很容易導致錯誤的社會價值導向。
得到這個結果後,潘敬鬆了口氣。
鄒樂為沒有被誣告,這件事也不會產生很大的負麵影響。
很多人的家裡都有老人,火一旦燒起來,很容易燒到自己身上。
潘敬家裡也有兩個老人。她也很擔心,哪一天,爺爺奶奶走在路上遇到了麻煩,連個幫忙的人都沒有。
這個結果已經不錯了。
出了法院大門後,鄒樂為心情複雜,說不出自己的感受。
本來是做了好事,到了最後,竟然因為自己沒受懲罰,而感到開心,總覺得有什麼不對勁。
那個阿姨一家人走在大門的另一邊,表情陰沉。
他們也沒想到最後是這種結果。
本來想要賠償,搞到最後,訴訟費還要自掏腰包。
潘敬看了他們一眼:“如果你們後續接著起訴,我們就接著。”
“當然,你們這種訴求,二審估計還是一樣的判決,自己再掏一筆錢罷了。”
潘敬看起來一直很穩。
每次看到這個姑娘,那個阿姨都有些氣急。
“我們肯定接著告!”阿姨瘋狂坐在輪椅上,大聲吼。
潘敬點頭,冷漠地給她鼓了掌:“很好。”
“我們不怕耗。”
這次,她沒有看他們一眼,就離開了。
趙絕跟在潘敬身後,冷不丁停在那個阿姨身邊:“您不怎麼出門?”
那家人一時沒反應過來。
趙絕接著給自己做了解答:“肯定不怎麼出門,光在家琢磨怎麼不要臉了吧。”
說完她就走,乾乾脆脆。
那個阿姨氣得瘋狂拍自己的椅子把手。
潘敬和趙絕看起來過於淡定,無所畏懼。
後麵,有人在疲憊地說話:“……媽,要不算了吧……”
阿姨瘋狂地乾嚎,一家人吵了起來。
最後,第二張傳票,鄒樂為遲遲沒有收到。
聽說,那個阿姨的兒子和女兒為了這筆醫藥費該誰出,鬨得挺僵,甚至把親媽扔在醫院,沒人照顧。
想想也是,這樣的人,能養出什麼好玩意來。
這件事,就這樣沒頭沒尾地結束了。
其實心裡沒有很爽。
事情糊裡糊塗地結束了,但是鄒樂為仍然想不清楚,到底是怎麼回事?
是那個阿姨老年癡呆,記錯了?
還是那個阿姨為了省錢,欺騙了自己的兒女?
又或者是單純的全員惡人?
鄒樂為想不明白,也不願意去想了。
放在電視裡,這並不是一個壞人得到懲治、大快人心的結局。
但是在現實中,已經算是一個很好的結尾了。
這個案子,以後說不定可以被其他地方的法官參考,用來判處類似的案件。
讓大家知道,這個社會不一定是個善有善報的社會,但起碼不會恩將仇報。
鄒樂為的心態調整得還可以,挺樂觀:“好事還能做。”
但她也知道了方法:“下次要是還有這種事,我就遠遠地錄個視頻,或者看情況,直接報警。最好喊幾個路人一起,再過去幫忙。”
但她已經不相信報應了。
她隻希望下次幫了彆人之後,大路朝天,各走一邊。
彆記恩情,彆記仇。
趙絕很怕鄒樂為有心結,隻要在寢室的時間,就罵那家人。
“樂為,人在做,天在看,他家以後肯定遭大殃!”趙絕信誓旦旦,似乎已經看到了那家人的未來。
有人比自己還憤慨,鄒樂為心情也沒有那麼糟糕了。
鄒樂為很明白,這次她敢這麼做,是因為她有底氣。
沒有潘敬的鄒樂為,是不敢這麼剛的。
如果沒有潘敬,鄒樂為大概率是交了那筆錢,從此再也對這個世界沒了信心。
就此成為心裡沒了光的人,渾渾噩噩過下去了。
但是現在,還是有希望的。
這件事最後沒有鬨大,鄒樂為也就選擇了自己繼續找工作。
畢竟,她沒什麼管理能力,給潘敬做助理,不算是幫忙。
算是占了潘敬的便宜。
這次,鄒樂為找工作,有了自己的選擇。
順風順水的生活,使人開心,但是糟心的事,讓人成長。
之前,她聽爸媽的,去麵試電視台。
其實電視台對長相要求比較高,她不太夠格。
並且她不太喜歡露臉,之前總是聽爸媽的話,去找一些他們覺得最好的工作。
現在她想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
因為她發現,其實爸媽說的,也不總是對的。
爸爸媽媽的人生也隻走過一條中規中矩的路線。
她想自己去嘗試另外一條。
她去了廣播電台麵試,第一次有了勇氣,在麵試官麵前說出了自己的構想,終於得到了一份喜歡的工作。
這事之後,潘敬開了一家公司的消息,也在班裡傳開了。
有些同學開始找她打聽,想知道她這邊什麼情況。
潘敬不隱瞞,說了自己是新的公司,可能剛開始資源不太夠,待遇也不好。
但是也說了公司的優點,絕對不會讓藝人去陪酒、□□的。
潘敬公司的藝人,隻做本職工作。
如果劇組裡、或者有其他人提出了過分要求,潘敬會幫他們處理好。
有些人覺得她是在做白日夢。
也有人心動了。
宛凝立刻想和潘敬簽約了。
“能拍戲,還安全。”宛凝覺得這就是最好的事情了。
“本來我去了其他公司,也大概率沒什麼機會,還可能被要求做什麼不好的事情。這段時間,其實我都想好回老家當小學的藝術老師了。”
潘敬找了個自習室,和宛凝聊了很久,關於待遇,和她以後的發展規劃。
雖然是關係很好的朋友,但是涉及到事業和金錢的地方,也要說明白,免得以後牽扯不清。
她們兩個達成協議後,潘敬聯係了和公司合作的律師,草擬一份合同。
過幾天,等合同出來,她們就正式簽約了。
一家小公司,目前最重要的不是簽藝人,而是拉投資。
忙完了鄒樂為的事,潘敬開始著手,想找到合適的後台。
她想開一家專注做事業、乾乾淨淨的公司。但是想要乾淨,就得有保護自己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