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本少爺要加入女團!11(2 / 2)

【小星星要為了成為頂級偶像而努力啊!】

彈幕嘩嘩嘩地刷了起來,大家倒是難得地沒有罵人,紛紛鼓勵林星辰目光長遠一些,不要甘於做洗腳婢。

林星辰撓了撓頭發,又看了一眼不遠處笑得快要僵掉的夢舟,忽然覺得自己或許應該去整個容。

因為前幾天她看了夢舟的公演,不得不吐槽一句。

出道5年的大前輩了,唱歌跑調可能是先天嗓音的局限,可是麻煩跳舞能不能到位啊?

同手同腳是怎麼回事啊?

而且據其他一些成員說,夢舟就算能好好跳舞,她也不會好好跳的,而是會經常劃水。

一來是因為省力氣,二來是因為粉絲喜歡。

第一次聽到的時候,林星辰還以為自己耳朵壞掉了!

什麼?粉絲喜歡偶像跳舞劃水?不是吧?

於是就有人給林星辰解釋,說是夢舟出道初期跳舞能力確實不行,但因為長得漂亮,反而成了一個反差萌。

跳舞不行的偶像反而成了她的一個特殊的標簽,為人所熟知。

所以久而久之,夢舟自己也懶得糾正了,所有舞都隨便跳跳。

有的是真的不行,有的就是劃水故意的。

哎,所以在這個流量為王和顏值即是正義的時代裡,臉和熱度才是第一的。

實力反而要次之了。

想想就覺得不公平啊!

懷揣著對未來的不確定與不安,林星辰離開了劇院,繼續去舞蹈室練習了。

三天後即將進行研究生第一次公演,其實也就是測評。

要是不合格的話,是不可能成為haz46第十三期生的。

雖然現在看起來實力好像並不是很重要,但是在沒有顏值的情況下,實力還是重要的。

所以還是乖乖去練習吧。

在對著整整占據了一麵牆的鏡子練習了五遍舞蹈之後,林星辰大汗淋漓地靠著牆角坐了下來。

係統從背包裡用小爪子掏出一瓶水來,遞給林星辰。

林星辰擰開喝了兩口,係統扭頭告訴她:“你小心點那個夢舟啊,你們兩個應該是競爭對手。”

“有什麼跡象表明?”林星辰把瓶子蓋擰好,又從包裡拿出了歌詞本看起來。

係統抱著兩個小爪子,宛如大佬一樣靠在牆上道:“還記得夢舟初次在你的直播間裡出現,那幫被你踢出去的觀眾是怎麼說的嗎?”

“說要爬牆。”林星辰低頭看著歌詞本語氣平淡道。

反正對於一些粉絲爬牆的行為她也是司空見慣了,況且誰規定粉絲隻能粉一個主播了?

就是彆在她的直播間刷彆人如何如何好就行了。

“嗯,但是後來他們又回來了,並且在你的直播間刷夢舟如何如何好。不是為了引戰,讓你心裡膈應,而是他們進不去夢舟的直播間。”

係統說著手裡“嘩嘩嘩”地翻著之前的那本直播間條例,然後指著其中某一條給林星辰看。

林星辰一瞅,嘿,上頭白紙黑字分明地寫著:當兩個任務者處於對立或者競爭關係的時候,在任務沒有結束前,兩邊直播間的粉絲不得進入對方直播間。以防發生通風報信等不正當行為。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